三、招聘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等條件;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1、學歷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2、戶籍不限戶籍。3、教師資格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的須與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專業相一致。4、年齡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在招聘范圍人員1、現役軍人;2、未畢業的全國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3、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不得應聘人員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