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計生、衛生系統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參加專業知識考試,考試內容為《基礎醫學知識》;應聘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參加專業知識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理論》。應聘管理崗位和其他系統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均參加《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考試。
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由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2年6月10日上午 9:00 — 11:00。
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筆試結束后,根據本《簡章》規定條件和程序,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由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可進入面試。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及以上(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文體廣電旅游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含計保站臨床職位)、教育和科技局下屬事業單位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其他職位的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如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本《簡章》規定條件,從報考該職位參加面試考生中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復檢的,由體檢醫院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考生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
不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以在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輔。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的,按本《簡章》規定條件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6、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擬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的;
7、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8、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10、經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七、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按本《簡章》規定條件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
同時考取其他縣或州外職位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考察結束后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后,將不再行文聘用。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凡發現并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相關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 3869107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4221523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 4221251 縣監察局辦公室
3869109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九、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為施秉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qdns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