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詳見附表)。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 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幼師)及以上學歷的未就業(非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下同)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州外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應、往屆臨床類職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未就業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3、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此四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戶籍不限。其中:“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2年5月21日)需滿1年及以上;
4、部分職位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級以上統一選派的“四項目人員”(詳見附表),這些職位的報考人員截止2012年5月21日服務(任職)期須滿一屆(一個聘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分別放寬到40周歲(197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和45周歲(196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①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②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③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④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⑤2009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⑥2007年1月1日以來招考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⑦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施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sb.gov.cn)、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職位、數量、條件資格等有關情況。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工作由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1日—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施秉縣人力資源市場。
(三)報名要求:
①畢業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報考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須持有相應職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現仍在服務期內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報名;服務期滿的“四項目人員”,須持服務期滿服務證書;
⑤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⑥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⑦報名前,考生先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或施秉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并打印《施秉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用A4紙)一份,報名時填交。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張。報名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100元。
(四)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試的方式方法根據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中專(中師、幼師)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需達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1:3及以上的,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招聘職位學歷條件為大學專科、大學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確定:
①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②一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報考鄉鎮衛生院臨床職位,鄉鎮計劃生育婦幼保健服務站,鄉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及鄉鎮人口與計劃生育協會同類專業同類職位的,按專業(職位)計劃招聘人數實行統一報名和考試,報名時不須填報到具體用人單位(崗位),待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所報考職位中進行崗位選擇。
(五)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專業條件,以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明確其在校學習的專業為準)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考試前一天持報名收費發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和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