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80號
根據2016年3月16日發布的《東海縣教育局下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20號)、2016年5月19日發布的《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53號),東海縣教育局計劃招收教師220名,已完成招聘計劃208名,尚不能滿足教育教學需要。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對未完成的12名年度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實施第二次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五)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分配表》(附件2)。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
東海縣晶都大道北側東海縣教育局群眾工作站(教育局大樓后面)。
(三)報名方式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
(四)報名材料
1.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貼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張。
2.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未就業者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者須提供。工作單位有主管部門的,還須主管部門同時蓋章同意);專科學歷的須提供戶口本。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名費用
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費100元。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費用。
(六)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東海教育信息網公布)。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面試由東海縣教育局統一組織。東海縣教育局對本次考試,不組織或不委派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輔導,不指定任何教材。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范圍為數學學科專業知識和師德、師風相關規定等公共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入圍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演課,演課內容為小學數學學科教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東海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五、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東海縣教育局將統一組織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簽訂就業協議。具體崗位見《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分配表》(附件2)。擬聘用人員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選定崗位簽訂就業協議后,在東海縣教育系統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個工作單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如有違約,用人單位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七、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聘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東海縣紀檢監察、編辦等單位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招聘過程實行電子監控,面試、閱卷、登分等關鍵環節全程錄像,存檔備查。監督電話:0518-87800723。
八、政策咨詢
東海縣教育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7800730。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東海縣教育局
2016年8月11日
1、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分配表
3、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系統2016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