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灌云中等專業學校是一所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省首批四星級、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學校占地213畝,建筑面積10余萬平方米,建有教學樓、實訓樓、學生公寓、教師公寓、學生餐廳、實習工場、培訓中心等。全日制中專學生5000余人,成人本、專科學歷教育學生2000余人,教職工268名。學校開設機械加工技術、計算機應用、學前教育、電子電器應用與維修、園林、建筑設備安裝、汽車維修、財務管理、化工等20余個專業。學校榮獲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省課改實驗學校、省綠色校園、省優美校園等榮譽稱號。
為了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更好的推進學校發展,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共公開招聘4人,具體崗位情況詳見《江蘇省灌云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三)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熱愛應聘專業
崗位。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報名地點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江蘇省灌云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好后并粘貼2張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凡報考崗位要求具備其它條件的還須提供相應的證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應聘人員,免收報名考試費,報名時,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其招聘計劃,直至取消其崗位招聘。對少數因專業特殊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四、考試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灌云縣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采用閉卷答題形式,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2.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
3.應聘人員憑身份證于8月30日到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4.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三)面試
1.面試內容:為中職相應崗位專業學科內容。
2.面試形式:說課,滿分為100分。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1.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時,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2.筆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及排名分別在筆試、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灌云縣教育局一樓大廳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和公示
(一)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云縣教育局參照《2016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規定的考察(政審)標準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一次性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擬聘用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后,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簽訂聘用合同后,在灌云縣教育系統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違約,用人單位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誠信檔案。
八、紀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8-88659212(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招聘政策咨詢
灌云縣教育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8-88852016(灌云縣教育局)。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灌 云 縣 教 育 局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11日
附件1:江蘇省灌云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