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濟南市槐蔭區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第二批人員簡章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小學崗位學歷為大學專科及以上,初中崗位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要求教師資格證與所報崗位專業一致,或本科階段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專業一致;
(五)本次招聘分設D、E、F三類崗位。其中D類崗位無任教經歷和工作年限的限制;E類崗位需具有至少一年相應學科教學經歷,并提供相應證明;F類崗位為定向崗位,面向符合條件的我省實施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并提供相應證明。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提供單位證明。在職人員報考,應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單位證明。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報考條件。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親屬回避等關系的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專業工作經歷。專業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以2016年8月18日為截止日期。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F類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38人,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2016年槐蔭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報名時間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8日9:00-8月19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2:00
繳費時間:2016年8月18日11:00-8月20日16:00
報名、繳費網址:槐蔭教育網(www.hyjy.cn)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每人按學科分類(崗位)和崗位分組進行一次申報,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前多次登錄填報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2、單位初審。區教育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要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名資格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4、招聘計劃的調整
報名結束后,區教育局對審查通過人數進行統計,報名人數達不到1∶7比例的,按以下原則執行。①報名人數達不到1:7比例的D類崗,最少不得低于1:5,達不到1:5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②報名人數達不到1:7比例的E類崗,最少不得低于1:5,達不到1:5的,取消或核減的崗位計劃,調整為相應單位的D類崗;③報名人數達不到1:7比例的定向F類崗,最少不得低于1:5,達不到1:5的,取消該崗位計劃,調整為相應單位的D類崗。對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調整情況將在槐蔭教育網及時公告。
5、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在網上繳費。審查通過的筆試考務費為40元/人。
6、應聘人員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8月21日8:30至14:3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和相關事宜見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區教育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確認工作。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確認采取網上查看報名人員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確認,一經確認,不能更改。
(三)免費說明
困難(特困)家庭應聘人員憑縣區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證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經審查,情況屬實者免收各項考試費用。
免費人員材料審核時間:8月20日上午9:00---11:30,
地點:槐蔭財稅大廈(張莊路367號)409室
四、考試方法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綜合考察兩個環節,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