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教育系統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補充工作人員,我區教育系統擬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本次擬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2人,具體職位參見《寶安區教育系統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崗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聘對象
2015年由寶安區促進就業的教育類隨軍家屬。
三、選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教師資格證。
4.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干部。
5.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6.年齡40周歲以下。
7.不存在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能招調的情形。
四、選聘辦法
本次選聘采取自愿報名、統一考試的辦法確定擬聘名單。
五、選聘程序
(一)公告
制訂《寶安區教育系統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公告》,在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站(http://rlzyj.baoan.gov.cn/)公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5-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址:寶安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6室)。
本人到現場報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教師資格證等(驗原件收復印件)。需同時提交由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及學位驗證證明,以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的專業技術資格檔案材料復印件(如報名時來不及提供的,最遲須在辦理備案時提交);
3.個人相關證書等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由各校自行安排,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由各校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考試工作須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并在考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按擬聘名額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名單由各學校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六、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招錄。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用人單位須在30日內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考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出具考察報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招錄。
八、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站(http://rlzyj.baoan.gov.cn/)和寶安教育局網站(http://www.baoan.edu.cn)公示7天。
九、聘用
用人單位為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備齊規定資料報同級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考試考查工作由各選聘學校組織實行,考試考查方案由各學校擬定,上交區教育局備案生效后使用,內容包括:考試時間地點、考試方式、考察辦法、考官組組成等。
(二)工資福利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算1年內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解釋。
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27750517
附件:
1.寶安區教育系統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崗位表
2.寶安區教育系統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16年8月9日
2.寶安區教育系統面向2015年隨軍家屬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