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12月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
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杭州市建設職業學校等59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職工257名。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杭州市建設職業學校等59家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參加本次招聘被錄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和范圍
詳見《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單位2016年12月份統一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中“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2017屆及尚未初次就業的2016屆畢業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畢業研究生;(2)全國重點大學畢業生;(3)普通高校省級優秀畢業生;(4)浙江省內普通高校校級優秀畢業生;(5)杭州市生源畢業生;(6)普通高校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教專業課建筑類相關專業本科生(僅適用于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及職業教育學校)。
《計劃》中“在職教師”指在職在編公辦教師或具有杭州市戶籍,并在杭州市區(含蕭山、余杭)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開班的中小學、幼兒園(不含培訓機構,下同)任教的非事業編制教師。
其中,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縣(區)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秀教師;(2)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夫妻分居;(4)隨軍調動;(5)杭州市區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在職非編教師須具有杭州市戶籍,且具有在杭州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或幼兒園一年及以上從教工作經歷,且近一年連續從事教學工作不間斷。單位對工作年限有更長要求的,按單位要求的年限確定。應聘中小學教師的,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幼兒園教師的,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初始學歷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具有幼兒園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學歷為本科及以上或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
在職醫護人員須具有杭州市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在杭州市區衛生醫療單位從事醫生、護士工作一年及以上經歷。
《計劃》中的“社會人員”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初始學歷、杭州市戶籍,目前不從事教師工作、但具有應聘崗位相關工作一年及以上經歷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準。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6屆本科畢業生(除應聘職教專業課外)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2)2017屆本科畢業生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但在報到錄用前必須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3)2016屆、2017屆畢業研究生報考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4)社會人員報考職教專業課教師崗位,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5)其他招聘對象報考教師崗位,必須具備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5、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歷。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計劃》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0日。
三、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6、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各招聘學校(見附件1)。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所需材料清單》)本人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他人代為報名的無效。
4.在職教師報名須事先征得原單位蓋章同意。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在本次杭州市中小學(幼兒園)統一招考教職工中,報考市區兩所學校崗位的,報名無效。
四、調整報名(補報名)
12月17日報名結束后,21日在杭州教育網(www.hzedu.gov.cn)和江干教育網(www.jgedu.net)公布各個崗位的報名情況,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的3倍的崗位,應聘者可在12月22日進行調整報名或補報名。調整報名要先向原報考單位申請,征得同意后退還報名材料再到新單位報名。調整報名(補報名)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經調整報名(補報名)后,報考人數仍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者酌情核減招考計劃,對個別緊缺崗位情況特殊的,經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予以開考。2016年12月23日,在杭州教育網和江干教育網公布最新報名情況和取消開考的崗位。取消開考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可于12月24日改報其他已確定開考的崗位。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招聘學校發放《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兩種形式,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筆試開考考試科目一門,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
筆試時間為2017年1月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杭州市采荷實驗學校(慶春廣場、江干區政府南面,采東路99號)。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面試為100分制,合格分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總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在前。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進行。對考核對象進行政審、調查了解現實表現情況。對象是在職非編教師的,須查閱其人事檔案。對存在受行政處分等處罰的,不予錄用。
此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崗位,招聘學校可申請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選擇放棄。
體檢、考核的具體事項通知另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網和江干教育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被證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其他說明
專業條件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附件4)。
本次招聘錄用人員在2017年8月辦理報到手續。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干區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江干區人力社保局、江干區教育局共同實施。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86974949。
監督投訴電話:(0571)86974910。
附件:1.《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所屬單位2016年12月統一招考計劃》
杭州市江干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