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區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
2017年優秀畢業生公告
為適應我區學校發展的需要,改善師資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我區優質教育平臺建設,經研究,決定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2017屆師范類畢業生,F將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與條件
應具備思想政治素質好、愛崗敬業、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㈠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㈡學歷: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本科為師范類的、或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研究生也可報名)。
㈢年齡和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35周歲(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二、招聘計劃
學科 |
小學語文 |
小學數學 |
小學信息技術 |
小學音樂 |
小學體育 |
初中社政 |
合計 |
合計 |
4 |
1 |
3 |
3 |
4 |
1 |
16 |
三、招聘時間和地點
招聘時間: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
招聘地點:浙江師范大學。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在區人力社保局的指導下,在區紀委派駐區人力社保局紀檢組、區教育局紀檢組的監督下,由區教育局組織進行。
㈠發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浙江師范大學就業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㈡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報名。
2、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畢業生招聘現場--衢江區教育局展位。
3、報名材料:應聘者按規定要求填寫《衢江區赴浙江師范大學招聘2017年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并在貼照片處貼上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張;填寫《衢江區赴浙師大招聘教師綜合素質能力考評表》(附件3);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并按此順序裝訂:省教育廳核發的就業協議書、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報考信息的不要求)、錄取批次證明、學歷證明、黨員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計算機等級、大學英語等級,學校出具并蓋章的各學期學習成績單,國家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等綜合性榮譽、獎學金、所學專業的競賽獲獎、三好學生、優秀學生(或干部)等榮譽,擔任職務的證明或聘書、教育實習成績,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考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自薦書。
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㈢資格審查和綜合素質能力考評
1.資格審查
接收報名材料后,由相關工作人員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根據《衢江區招聘教師綜合素質能力考評表》進行打分。區教育局會同區人社局負責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及打分結果進行復核,并根據綜合素質能力考評得分確定面試對象。211、985院校(不含二級學院)的本科學歷及以上畢業生、獲得國家獎學金、省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畢業生可直接進入面試,不需要進行綜合素質能力考評。
2.面試對象的確定
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有直接進入面試對象的學科,參加綜合素質能力考評面試比例可下調為1:2。如報名人數少于1:3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核減招聘計劃,但面試人數不得少于1:2的比例。
符合直接進入面試條件的考生不受面試比例限制,全部進入面試。
3.發放面試通知書
面試對象確定后,于12月11日上午8時前向考生公布面試對象名單,通知考生參加面試,發放《面試通知書》和《考生面試須知》。
㈣面試
1.面試地點:浙江師范大學,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的形式進行,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質、語言表達、舉止儀表、職業思想等內容。面試考生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抽簽,按抽簽序號進行面試。面試思考和答題時間每人共8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
㈤簽訂協議
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簽約。
簽約對象確定后,于12月11日下午通知考生,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12日上午前)與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在規定時間內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有放棄遞補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順推。
五、其他
㈠資格復審。2017年7月中旬,對簽約對象的各類證件及檔案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㈡體檢、考核。體檢、考核按公開招聘教師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和考核的視作放棄。放棄體檢和考核的不作遞補。
㈢聘用。體檢、考核合格者聘用為在編教師,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第1年為試用期,試用期實行人事代理制。
㈣教師資格證要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應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延長試用期一年;二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㈤人才津貼政策。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聘用后,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服務合同的,享受人才獎勵津貼: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補助20萬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分別發放1.5萬元人才津貼。②211、985院校(不含二級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安家補助5萬元。③211、985院校(不含二級學院)本科學歷并獲學士學位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給予安家補助1萬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江區教育局研究決定。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