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水利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滿足新形勢下水利改革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號)及省、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的有關要求以及方編[2013]33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水利局駐各鄉鎮水利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7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類別
方城縣水利局本次公選駐各鄉鎮水利服務站工作人員27名(事業編制),其中,水利專業(或相近專業)15名。圖形圖像1名、經濟管理1名、財會3名、土木工程(本科)1名、文秘(本科)3名、法律(本科)2名、計算機(本科)1名。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條件、對象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熱愛水利事業,身體健康;
4、具有方城戶籍;
5、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含專科)未就業畢業生;
6、報考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2)曾經參與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3)曾受過黨政紀處分的;
(4)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信息的發布、報名
1、信息發布:通過方城縣人民政府網站,縣電視臺,縣委、縣政府和縣人社局服務大廳門口張榜公布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方法。
2、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雙休日正常上班)。
3、報名地點:方城縣人事考務中心(縣人社局西樓服務大廳)
4、報名辦法:報考人員持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到報名處填寫報名登記表。以上證件經審驗后交復印件各一份,同時交近期(15日內)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4張,并根據有關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信息采集費12元,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考務費40元。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低于3:1時,原則上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數額。
5、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取消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4年1月4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實行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異地評委。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按70%計入總成績。
2、筆試的組織:筆試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事考務中心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3、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14年1月5日,地點見準考證。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出來后在縣委、縣政府、縣人社局服務大廳門口公布。
根據豫辦(2012)36號、豫人社(2009)175號文件等有關規定,截止報名前,目前在方城連續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在方城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畢業生,經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總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總成績不超過100分。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報考類別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招聘人數的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個名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者,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個人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滿分為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
(3)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考點布置:考點設立面試室、候考室。
6)面試程序:
①面試前:在候考室驗明面試考生身份,審查準考證上照片與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簽編號,打分表上只寫編號,不寫姓名,按順序進行面試。面試開始前不能按時到達候考室抽簽編號的考生,按棄權處理,所缺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②面試中:每個面試室一次只允許進一個考生,上一個考生走出面試室,下一個考生方可進入面試室。
③面試后: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評委當場打分,由工作人員收集后,當場統計。由計分員將最后得分填入面試成績匯總表。面試最終全部結束后,主任評委、計分員、監督員分別在面試成績匯總表上簽名,形成面試最終結果,并即時在面試考點予以公布。
評分采取百分制。評委評分后,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將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數,所得數據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即為考生的最后得分。
(7)結果公布:面試成績最終結果出來后在縣委、縣政府、縣人社局服務大廳門口公布。
六、體檢
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①體檢人員的確定:面試成績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筆試、面試兩項成績相加(筆試占總成績的70%,面試占總成績的30%),總成績為100分,按照報考類別分別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分數相同者,取筆試成績分高者進入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②領取體檢通知單時間:另行通知。
③體檢時間和地點:見體檢通知單。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對考生進行考核。
八、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聘人員,面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九、聘用
經公示到期并無異議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資格,合格的簽訂聘任合同,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新進事業單位人員政策進行管理,享受單位同等人員待遇。
方城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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