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縣檢察院機關服務中心主要負責為檢察院機關提供各項后勤服務與保障等工作。為緩解人員不足,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經縣政府及編委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考核、審批相結合的辦法,嚴格公開招聘程序,嚴肅工作紀律,確保公開招聘質量。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1、南陽市范圍內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父母一方或配偶為南陽戶籍的畢業生;
3、在南陽市服務的“三支一扶”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干部;
4、南陽市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名額共10人,招聘職位詳見附件《內鄉縣公開招聘檢察院機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名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擬聘用職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因違法違紀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審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本方案經批準后,在內鄉政府網、南陽日報、內鄉電視臺、內鄉縣人民檢察院聯系群眾網、內鄉親民網向社會進行公布。公告發布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方法:報名者照片采取現場采集方式。報名時須持以下有關證件:
①未就業人員須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報到證、職(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
②在職人員須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③與南陽市人員結婚的須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戶籍證明。
④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單位確認無誤的證明材料。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職位、學歷、專業及相關要求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所學專業須與報考職位相關或相近,專業分類參照《河南省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類別》。
3、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調整或核減招聘計劃。
4、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
5、報名地點:內鄉縣人才交流中心
6、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公開報名方式進行。
7、報名費用: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標準,考務費80元/人。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考生所提供的各種信息、證件、證明必須真實完整,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按60%計入總成績。筆試試卷異地命題,異地閱卷。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知識(卷面分各100分)。公共科目考試范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所報專業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筆試成績面向社會予以公示,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根據有關規定,對在南陽市服務滿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和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畢業生,考核合格者,參加這次招聘的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加10分。考核結果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認定。
筆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12月26日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地點為準。
(五)面試
根據加分后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按40%計入總成績。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異地命題,異地考官。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人際關系處理、臨場應變等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依據報考職位,按招聘計劃1:l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公示。
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專業知識考試成績、職(執)業資格等條件擇優確定。
面試時間:2014年1月11日
面試確認時間:2014年1月9日
面試確認地點:內鄉縣人才交流中心
(六)體檢
體檢由領導小組確定體檢醫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不再遞補。
體檢時間:2014年1月20日
體檢集合時間:2014年1月20日
體檢集合地點:內鄉縣人社局
(七)考核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被考核對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示。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資格復查,對被考核對象的學歷、報到手續、就業手續、學籍檔案、職業資格、執業資格、相關證書等資料按報名條件進行復查;
②現實表現。對被考核對象社會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核,由所在地鄉鎮和轄區派出所或所在單位出具相關政審材料。
(八)聘用與審批
考核結束后,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經縣人事管理領導小組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見習期1年。若發現招聘人員有隱瞞重大問題或不適應工作,經考核不稱職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者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內鄉縣公開招聘檢察院機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要在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要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保證招聘人員質量。同時要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信息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附件1:內鄉縣公開招聘檢察院機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成員名單.rar
附件2:內鄉縣公開招聘檢察院機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位、名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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