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和《江門市人事局關于<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的實施意見》,擬招考江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普通工)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職責
市政設施管理員1名。主要輔助市政設施維護工程方案規劃、現場勘察、資金預算、工作進度資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招考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
4、35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普通話、粵語,身體健康;
5、大專或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6、取得汽車駕駛證(C1、E),通過計算機考級;
7、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或參加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從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初次就業的,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以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約定起始時間或在該組織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3年11月30日;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是否具有相關工作經歷,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應同時具備,且互相印證)。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有《江門市直機關雇員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一條所列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地點:江門市蓬江區建業街33號五樓組織人事科。
(二)報名時間:2013年12月30日、31日,2014年1月2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3時至5時。
(三)報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江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招考雇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報考者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報名資格,或取消錄用資格。
注:1、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考試資格的報考者須簽訂《考生承諾書》(詳見附件2),作出知情確認。報考者簽訂后,由用人單位當場收回。報考者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再報考市直事業單位職員及機關雇員。2、報考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由用人單位告知當事人。
(四) 咨詢電話:3279017、3279016。
四、招考方式
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者進行面試。面試成績實行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試時間限定在25分鐘內。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組織面試成績第一名的考生到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進行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江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負責組織工作人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雇用人員名單,并在江門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擬雇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雇用手續。雇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間工資、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江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江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工勤崗位普通雇員招考報名表.rar
江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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