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昨天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一《解釋》將極大壓縮謠言類非法信息在互聯網上的傳播空間。這個總共10條的司法解釋,通過厘清信息網絡發表言論的法律邊界,為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等犯罪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標尺,從而規范網絡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司法解釋將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焦點一:明確“網絡誹謗”犯罪標準 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
焦點二:網絡誹謗“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可公訴
焦點三:網上散布謠言起哄鬧事可追究尋釁滋事罪
焦點四:發布真實信息勒索他人也可認定敲詐勒索罪
焦點五:違反規定有償“刪帖”“發帖”可認定非法經營罪
【新聞評論】
隨著網絡飛速發展,網絡各類事件頻發,在這個“人人都有麥克風”的自媒體時代,利用網絡實施的誹謗、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也隨之增加!扒鼗鸹稹、 “立二折四”、周祿寶等人的網絡犯罪事件嚴重侵害了公民權益、擾亂了公共秩序,甚至導致群體性事件。此次“兩高”亮劍 “網絡誹謗”,彰顯了國家劃分網絡言論法律界線的決心,規范網絡環境勢在必行,讓“網絡暴力”、“網絡造謠”無處遁形。
互聯網經過在中國十幾年的發展,開辟了信息和意見傳播的嶄新時期。互聯網對民主建設、對社會言論自由的渠道建設作出巨大貢獻,對推動改革、實現對政府的輿論監督都發揮了積極作用;ヂ摼W作為信息技術的火車頭還帶動了中國對世界前沿經濟領域的追趕,中國的互聯網技術和經濟都相對成熟,與世界頂級水平的差距小于很多領域的差距。中國總體上贏得了互聯網時代的前期考驗。
然而互聯網帶來的問題也在積累,其中最嚴重的就是網絡謠言和各種人身攻擊逐漸失控,非法信息的傳播猖獗達到甚至超過當年的“大字報”。中國社會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全面繁榮,互聯網的正能量持續顯現,但網絡謠言類非法信息就像一顆毒瘤在社會的機體中不斷作亂,其對全社會健康的危害逐漸接近危機。
兩高的《解釋》厘清了依法追究網絡犯罪的若干問題,對指導司法機關辦案有重大意義。正因如此,《解釋》必將對網絡造謠和誹謗者等產生空前的威懾,它使追究相關網絡犯罪變得更加可信、可行。
“兩高”的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行為構成誹謗罪的標準,規定了較為嚴格的門檻,明確了如誹謗信息被轉發500次可判刑;行為人不明知而發布轉發的不構成誹謗罪;有償刪帖可被追究刑責等規定。任何網絡公民如果逾越了道德底線、撞上了法律紅線,那么就要受到受到法律的嚴懲。
“兩高”的司法解釋,同時也提醒了每位網絡公民有應該有自律意識、法律意識。自己發言時要有確切的事實依據,不誹謗他人,更要以慧眼去甄別別人的言論是否構成誹謗,勿讓自己成為謠言的幫兇。
打擊“網絡謠言”,需要強有力的監督,對逾越“法律紅線”雷區的一律“零容忍”,用嚴厲的監督維護法律的威嚴,用法律的威嚴規范網絡環境,讓“網絡犯罪”無處遁形。
“兩高”的司法解釋,為每一個網民確定了清晰法律邊界、劃定了明確法律紅線。共守“法律底線”是每一個網民的責任,也是最終確;ヂ摼W成為一個充滿真實、互信、包容、健康的精神家園的有效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