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協警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工作需要,更好地服務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按照相關工作規定和規范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哈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協警人員,協助開展交通管理各項工作。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二、招聘途徑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招聘的協警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公道正派、遵紀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政治素養,能吃苦耐勞,服從管理,工作責任心強。
(三)男性、女性各5名,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具有大專(含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招錄3名男性為交警支隊信息化辦公室系統管理與維護崗位,2名男性為交警支隊車管所業務大廳業務受理崗位。5名女性為交警支隊車管所業務大廳業務受理崗位。
(四)體貌端正,身心健康,無酒駕、醉駕行為記錄和
不良社會記錄。
(五)2名男性(車管所業務大廳業務受理崗)需持C1(含)以上駕駛證,具備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駕駛技術嫻熟,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無滿分記錄。其中持有A1、A2、B1、B2駕照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六)具備計算機常識并熟練掌握操作技能,持有計算機等級證者優先。其中信息化系統管理崗位招聘還需掌握網絡、弱電知識,具有電工崗位從業經驗者、持有相關資格證書者優先。
(七)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八)現從事或有曾從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經歷者優先。
(九)未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四、待遇
1、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為2000元/人,無五險。
2、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后,符合聘用條件的,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后月實發工資3275元/人(含社會保險費),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統一配發服裝、標志。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止。上午9:30-下午18:30(工作日期間)。
報名地點: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大廳
報名材料:報名者須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軍人或特長者另帶退伍證或技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其中報考車管所業務大廳崗的男性還需攜帶駕駛證。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的年齡和攜帶的證件是否真實、齊全、有效。
六、筆試
1、時間:資格審查結束后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3、內容: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廉潔自律基礎知識。
參加筆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復員證等其他相關材料原件。
七、面試
1、面試時間:筆試結束后進行,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哈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復員證等其他相關材料原件。
八、體檢
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與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規定執行
九、政審
政審工作主要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及違法犯罪記錄等進行審查。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缺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實行等額遞補。
十、公示和錄用
對確定的考核合格者進行公示。對公示中發現問題且查證屬實按上述辦法實行遞補。
聯系人:張婭莉、閆自輝電話:2509342、2509345
監督電話:2509345,2273046
哈密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