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府辦〔2013〕171號
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萬寧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興隆華僑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萬寧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已經十四屆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萬寧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
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市政府決定面向全省公開招聘市檳榔產業局等11個事業單位34名工作人員。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擇優聘用,促進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的改善和優化,努力建設一支素質較高、專業配套的事業單位人才隊伍。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其具體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黃小平(市政府副市長)
成員:李寧(市政府辦主任)
唐敏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歐明智(市編委辦主任)
蔡冰晶(市監察局局長)
沈春強(市財政局局長)
劉定翔(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蔡吉林(市農業局局長)
崔天星(市民政局局長)
任少波(市水務局局長)
吳福榮(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陳雨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文軍(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組組長)
唐躍成(市保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唐敏智兼任辦公室主任,陳文君、潘宜德、吳學科、潘國壇(市人社局)、黃焱清、吳小煒(市編辦)、文競清(市紀委)等為成員。
三、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34名。其中:
(一)市檳榔產業局6名;
(二)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4名;
(三)市農業執法大隊1名;
(四)市殯葬管理所4名;
(五)市矛盾大調解中心2名;
(六)市三防辦3名;
(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5名;
(八)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3名;
(九)市政府采購中心2名;
(十)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2名;
(十一)市海洋監測站2名。
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及人數見附件。
四、招聘政策
(一)招錄職位一般設置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不得隨意縮小報考年齡范圍;
(二)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招考職位要求和各單位的實際,盡可能放寬專業、學歷、戶籍、年齡等條件;
(三)招考職位專業性較強的,專業設置至二級學科;其他招考職位應盡可能不限專業;
(四)學歷條件的設置應為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原則上設置為大專(含大專)以上;
(五)戶籍條件應限于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
五、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國家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具體以崗位公布的年齡條件為準,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曾被開除處分的;
(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公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海南日報》、萬寧市電視臺、萬寧市政府網站等媒體上發布招聘啟事。具體通告時間由領導小組確定。
(二)報名。
1.應聘人員可到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并填寫《海南省萬寧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同時提交3張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介紹信、畢業證書和計劃生育證明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和就業推薦表報名。在職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按崗位進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名額。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可適當放寬比例。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計劃的崗位,允許報考人員在統一報名結束后2日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62237035。
(三)資格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電視臺和萬寧市政府網站公布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1.筆試。
由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專業知識和參照《招考公務員考試提綱》等相關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
2.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別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綜合分析、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專家負責。
3.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本崗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試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
(六)政審考察。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
(七)聘用。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公開招聘的時間和地點由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七、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員須在編制限額內進行。
(四)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全額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八、工作經費
招聘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九、紀律和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須嚴守工作紀律,工作認真負責,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真正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參考人員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職能和業務范圍,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萬寧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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