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委編辦、省人社廳、省醫改辦《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和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開展2016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閩衛人[2016]88號)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將組織2016年新羅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 “特崗醫師計劃”)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人數
本次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人員3名,其中:曹溪衛生院1名,適中衛生院1名,雁石衛生院1名。
二、招聘條件
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三、招聘對象
(一)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崗位設置和職責
特崗全科醫生崗位是專門為鄉鎮衛生院設置的崗位,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服務期限為4年(服務期內可由單位選派參加全科醫生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但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特崗全科醫生由縣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承擔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服務和慢性病管理、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與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綜合性服務。
(二)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三)有條件的可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五、人員管理
(一)執業注冊管理。特崗全科醫生由聘用的鄉鎮衛生院按規定辦理醫師執業注冊或變更登記手續。
(二)戶籍、人事和黨團關系。聘期內戶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或遷移。人事檔案保留在原管理機構或由服務地的縣級人才服務機構代理,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負責將每年新形成的檔案材料交由上述機構及時歸檔,公立醫療機構在編人員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不變。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
(三)人員考核。特崗全科醫生考核工作由聘用的鄉鎮衛生院負責,每年考核1次,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等,并將考核結果與特崗全科醫生生活補助、績效工資、晉升職稱和聘用掛鉤。任期內有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應予以解聘。鄉鎮衛生院應將考核結果分別報送特崗全科醫生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和新羅區衛計局備案。
六、相關待遇
(一)薪酬待遇
1.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績效工資水平按不低于本區區級公立醫療機構同職級衛技人員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確定,并核增至聘用的鄉鎮衛生院績效工資總量中,所需資金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核定范圍,按照“三核一補”的程序,在區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差額補助資金中足額安排。聘期內受聘特崗全科醫生的原工作單位不再對其發放工資和績效。
2.除國家及我省統一規定的工資待遇外,另外給予3萬/人·年的生活補助,其中:省級財政按照每人每年2.4萬元給予補助,其余0.6萬元由區級財政負擔。省級財政將按照各地上年度實際聘用的特崗醫生人數下達補助資金。
服務期滿進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管理的特崗全科醫生不再享受我省醫學畢業生學費代償制補助政策。
(二)其他待遇
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其中,在職人員繼續在原單位繳交社保、醫療保險,單位繳交部分由聘用鄉鎮衛生院支付。鄉鎮衛生院要為特崗全科醫生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三)職稱晉升
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累計服務的時間。4年聘滿考核合格的特崗全科醫生,可享受1次提前1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四)服務期滿安置
聘期滿后,特崗全科醫生按以下方式進行安置:
1.公立醫療機構在編人員可回原單位工作。鼓勵其繼續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由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
2.其他人員符合學歷、年齡、體檢等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和要求,且愿意留在鄉鎮衛生院服務的,經區級人社、編制、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批準,將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由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期內2年以上年度考核優秀、符合事業單位入編條件的特崗全科醫生,在報考區級公立醫療機構時,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經區公務員局、衛計局批準,優先聘用,將其納入區級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由區級公立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
4.對于聘期內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愿意留在鄉鎮衛生院服務且符合條件的特崗全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將其聘任到科室領導崗位。
七、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自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正常上班時間),新羅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綜合股(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西陂街道西陂路282號,聯系電話:0597-3308600、0597-3296831)。
(二)信息發布:在新羅人才網和龍巖衛生人才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區衛生計生局負責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本著方便應聘者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等方式組織報名工作。對資格認定存有疑義的人員應提交龍巖市衛生計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確定。
(四)報名要求:(1) 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若最終學歷不是第一學歷的,各階段的畢業證書都須提供)、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職稱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須提供所在單位、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3)應聘對象必須填寫報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紙打印,提交1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證件照片);(4)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八、考試
考試采取實踐技能測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重點考核臨床實踐能力),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擇優確定特崗全科醫生擬聘人選,經公示后報設區市人社局確認,并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缺席者,取消體檢和考察資格,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從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確定遞補。
2.體檢的組織。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在新羅人才網公示。
(三)簽訂合同
各聘用的鄉鎮衛生院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用工性質為編外聘用),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服務時限、違約責任等,擬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年限必須滿4年。
十、紀律和監督
(一)加強招聘監管服務。區衛計局、區人社局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本通知僅適用于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新羅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新羅區衛計局
新羅區人社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