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市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福建省衛生計生委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委編辦 福建省人社廳 福建省醫改辦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6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閩衛人〔2016〕88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現將漳平2016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有愿意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為衛生事業奉獻的精神;
(三)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五)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二、招聘對象
(一)我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我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人數及單位
共5名,分別為新橋中心衛生院1名、溪南中心衛生院1名、靈地衛生院1名、官田衛生院1名、吾祠衛生院1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自實施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漳平市衛計局六樓人教股。
(二)信息發布:分別在市、縣級的衛生計生和漳平市政府網站等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市衛生計生局和人社局負責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本著方便應聘者的原則,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等方式組織報名工作。根據對外發布的招聘方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組織審查,核實有關證書原件。重點審核應聘人員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培訓經歷等信息,以及是否屬于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有編制內人員等不得報考對象。對資格認定存有疑義的人員應提交設區市衛生計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確定。
(四)報名要求:(1) 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若最終學歷不是第一學歷的,各階段的畢業證書都須提供)、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職稱證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須提供所在單位、同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材料。 (3)應聘對象必須填寫報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紙打印);(4)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試考核:報名人數在招聘名額以內,采取實踐技能測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重點考核臨床實踐能力),按實踐技能測試測試成績合格者(≥60分)從高到低自主選擇所招聘的衛生院。若報名人數超過招聘名額,采取筆試形式(筆試具體工作由人社部門確定,方案另行通知),按筆試成績合格者(≥60分)從高到低確定人選。經公示后報設區市人社局確認,并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五、人員管理
(一)執業注冊管理。特崗全科醫生由聘用的鄉鎮衛生院按規定辦理醫師執業注冊或變更登記手續。
(二)戶籍、人事和黨團關系。聘期內戶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或遷移。人事檔案保留在原管理機構或由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理,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負責將每年新形成的檔案材料交由上述機構及時歸檔,公立醫療機構在編人員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不變。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
(三)人員考核。特崗全科醫生考核工作由聘用的鄉鎮衛生院負責,每年考核1次,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等,并將考核結果與特崗全科醫生生活補助、績效工資、晉升職稱和聘用掛鉤。任期內有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應予以解聘。鄉鎮衛生院應將考核結果分別報送特崗全科醫生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和漳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備案。
六、特崗全科醫生職責
1、承擔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服務和慢性病管理、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與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綜合性服務。
2、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3、有條件的可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七、相關待遇
1、經招聘錄用的考生與招聘的鄉鎮衛生院簽訂為期4年的聘用合同(服務期內根據工作需要可由所在單位選派參加全科醫生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但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特崗全科醫生按規定接受繼續醫學教育。
2、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績效工資水平按不低于我市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同職級衛技人員平均績效工資水平確定,原工作單位不再對其發放工資和績效。同時,再給予3萬/人·年的生活補助。服務期滿進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管理的特崗全科醫生不再享受我省醫學畢業生學費代償制補助政策。
3、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其中,在職人員繼續在原單位繳交社保、醫療保險,單位繳交部分由聘用鄉鎮衛生院支付。鄉鎮衛生院要為特崗全科醫生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4、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城市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累計服務的時間。4年聘滿考核合格的特崗全科醫生,可享受1次提前1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5、服務期滿安置。聘期滿后,特崗全科醫生按以下方式進行安置:
①公立醫療機構在編人員可回原單位工作。鼓勵繼續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
②其他人員符合學歷、年齡、體檢等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和要求,且愿意留在鄉鎮衛生院服務的,經我市人社、編制、衛計局批準,可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③聘期內2年以上年度考核優秀、符合事業單位入編條件的特崗全科醫生,在報考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時,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經我市人社、編制、衛計局批準,優先聘用,納入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
④對于聘期內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愿意留在鄉鎮衛生院服務且符合條件的特崗全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將其聘任到科室領導崗位。
八、注意事項
招聘的特崗全科醫生未滿服務年限的,除退還已享受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及3萬/·年的生活補助外,另需按所缺服務年限按每年3萬元標準一次性賠償。在辦理執業注冊變更相關手續時,特崗全科醫生須提交違約賠償金繳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交者,不得辦理執業注冊變更手續及人事檔案轉接關系等。
附:漳平市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報名登記表
漳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漳平市財政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