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廣東省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一批教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原廣東省物資學校)創辦于1965年,是廣東省教育廳直屬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首批立項建設的國家中職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12人和管理崗位2人,具體招聘信息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執行國家、廣東省及學校有關薪酬待遇的規定。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待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團隊協作精神,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和崗位調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有比較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有較強的專業能力和一定的專業實踐經驗,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
(四)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無違紀違法記錄;
(五)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需符合廣州市相關入戶條件;
(六)凡招聘崗位條件涉及年限計算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 8 月 31 日。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2013年 11 月 4 日起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報名采用郵寄和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從2013年 11 月 18 日起至2013年 11 月 20 日止。有意應聘者準備好相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郵寄報名材料報名(郵寄以收寄郵戳時間為準)或到學校現場報名,報名須注明所應聘的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郵寄)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均禾街新科工業區鶴龍二路1121號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室(教學樓四樓A436),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復印件),應屆(含暫緩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交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7.近兩年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等其它材料復印件;
8.有工作單位的社會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應聘證明。
(三)公布考試人員名單
由學校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具體情況,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選進入考試,進入考試人選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應不小于3:1,進入考試人選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參加考試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辦法及考試有關安排于2013年 11 月 28 日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進入考試人員應在面試前1天上午9:00—12:00到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考試通知。對于復審過程中發現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者或不按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者,經學校紀檢部門確認后,將取消其考試資格。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 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應屆(含暫緩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交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 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 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6. 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7. 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兩年論文或著作原件。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不同崗位類別進行,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和管理崗位考試。考試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參加考試人員于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學校成立考試評委小組,由校領導、人事干部、專業部負責人或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組成,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
1.專業技術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 筆試內容為教學設計: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內按本專業課程的內容完成教學設計方案制作。
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為3:1,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及面試安排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有關考試可登錄查詢。
(2) 面試分為說課和實操。說課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說課前必須在指定時間、地點完成課件制作。說課后接受評委提問,對評委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實操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實訓內容,在指定時間、地點完成。
(3) 成績計算
面試的說課和實操兩部分總分均為100分。說課和實操成績計算方式為各考試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說課)成績×40%+面試(實操)成績×40%。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從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管理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 筆試:主要側重考察應聘者的寫作能力,內容為對中等職業學校管理崗位的認識、工作設想等。
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為3:1,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數量與崗位數之比不足3:1,則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及面試安排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有關考試可登錄查詢。
(2)面試:采取答辯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能力及德、能、勤、績、廉、潛能等進行綜合考評。
(3)成績計算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各考試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考試總成績=筆試(行政能力測試)×40%+面試(答辯)×60%。考試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從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六)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七)組織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上報擬聘人員名單
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把擬聘人員名單報廣東省教育廳審核后,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十)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的審核結果,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需說明的問題
1.招聘工作由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 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址:www.gdjmxx.com,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62659622(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室),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62659623(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紀檢室)。
3.本公告由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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