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更好的扶持各類就業困難人員,促進社會充分就業,根據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沭縣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臨沭縣2013年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沭人社發[2013]47號)精神,經報縣政府批準,現就招聘部分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計劃
共開發20個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其中各鎮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勞動就業服務崗10個、部分社區社會管理崗10個(詳見附表)。
二、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范圍
具有本縣戶籍,在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一)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戶籍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具備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成員均未實現就業或從事靈活就業但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
(二)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戶籍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
(三)失去雙親的高校畢業生;
(四)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戶籍家庭中,有患尿毒癥、癌癥、糖尿病并發癥、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人體器臟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
三、招錄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請。符合安置對象范圍、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于11月15日前向戶籍所在地鎮街人社所提出申請(城區居民也可以直接向人社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高校畢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同時還需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戶口簿》、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和鎮街人社所開具的家庭成員就失業狀態及家庭收入情況證明;
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低保證明》、家庭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社區證明;
失去雙親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戶口簿》、社區證明;
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戶口簿》、二級甲等及以上級別醫院開具的證明。
(二)確認資格。鎮街人社所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簽署意見,然后將申請人材料和資格確認意見報縣人社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城區居民申請人的資格由縣人社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確認)。11月20日前完成資格確認工作。
(三)考試錄用。縣人社部門于11月23日上午9∶00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核。11月30日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的面試人員進行面試。并通過走訪等適當形式對通過面試的人員進行認真考察,擇優錄用。
(四)公示錄用。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7天,無異議的確定錄用人選,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公益性崗位招用人員堅持面向社會、自愿申報、公開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特此公告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沭縣財政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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