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龍南關檢區海關協管員、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選聘管理辦法(試行)》(贛市府辦字[2009]39號)和贛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龍南關檢區海關協管員、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人員選聘及經費籌集意見》(贛市口領辦字[2015]2號)精神,現就補錄龍南關檢區海關協管員、出入境檢驗檢疫協檢員(以下簡稱“協管員”、“協檢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職位及人數
補錄南昌海關駐龍南辦事處協管員1名;補錄贛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龍南辦事處協檢員4名,其中駐定南公路口岸作業區協檢員1名。
二、補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
2、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7、遵紀守法,無犯罪及其他不良記錄。
三、工資及勞保待遇
1、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發放生活補貼1400元,不享受其它勞保待遇。
2、正式聘用后的月基本工資為1700元;社會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以個人基本工資為基數,依照贛市口領辦字[2015]2號確定的標準進行辦理,其中大病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由我辦統一辦理。
3、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
四、補錄方法及程序
本次補錄按個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答辯、擇優錄用等程序進行。
1、個人報名。凡符合條件的均可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報名和電話、信函報名。
2、資格審查。從報名時開始進行,并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
3、面試答辯。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儀表舉止、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等。面試答辯后,具備優先條件的,可適當加分。
4、擇優聘用。根據面試答辯和加分等情況,由協管員、協檢員招聘小組提出聘用人員建議人選。
5、擬聘人員經我辦確定后,派往用工單位進行為期壹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的,下發正式聘用通知。聘用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可續簽合同。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8-25日
2、報名地點。請應聘者于正常工作時間到贛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章貢區長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區南樓1315房)報名。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張)。
六、面試答辯的時間及地點
面試答辯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咨詢電話
贛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電話:0797-8196762,聯系人:楊立群。
附:龍南關檢區協管員、協檢員報名表
贛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2016年3月17日
相關附件
補錄龍南關檢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