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院事業發展需要,根據瑞金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市屬公立醫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瑞辦發[2015]23號)精神、瑞金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核定市屬三所醫院編制配備及臨聘人員指導數的通知》(瑞編字[2014]18號)和《瑞金市人民醫院自主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實施方案》(瑞醫字[2015]32號)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自主公開招聘 54名臨聘人員,為確保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以及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且未終結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本單位除名、辭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條件
1、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2、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均指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崗位要求全日制學歷,指普通高校統招錄取的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在職人員全脫產參加高校學習所獲學歷。
3、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具體招聘公布時間(如“2年以上”指工作時間累積已滿2周年,或報考時仍在工作崗位,計算至具體招聘公布時間可滿2周年)。因部分院校畢業證所標注的畢業時間未精確到“日”,故只要工作經歷包含12個月的,可視為滿1周年(例如:2013年7月畢業即開始工作,至2015年6月為2周年),以此類推;考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崗位未注明要求“相關崗位工作經歷”、“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只要畢業后具有相應時間的任何工作經歷均可。
4、原有工作單位人員報考,應出具相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組織機構
1、成立瑞金市人民醫院自主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謝小東
副組長:劉建平 楊爭艷 曾春蘭 華小林
成 員:院辦、醫院監察室、醫務科、護理部及招聘專業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人力資源科,由楊爭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及方法
報考者須提供本人簡歷、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的需提供學歷查詢證明)、學位證原件復印件、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于2016年02月01日至2016年02月06日到市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科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和信函報名),并如實填寫《市人民醫院院自主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筆試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定,每人50元。
聯系電話:0797—2522135,聯系人:李 金
(二)組織考試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分數各為100分。
(1)、部分衛生專業崗筆試占總成績的50%,技能操作占總成績的30%,結構化面試占總成績的20%,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2)、其他綜合管理崗筆試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均保留兩位小數點。
2、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題目根據醫院實際、政治理論、法律常識、瑞金市情、專業基礎知識進行命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6年02月28日上午09 時,地點:醫院十樓會議室。
(3)筆試報考比例:
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經醫院自主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或減少招聘崗位數。
3、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技能操作考試人數原則上按1:2的比例確定考試入闈人員,如有應聘者在考試前兩天提出放棄等而出現崗位空缺,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形成競爭關系。
(2)考試內容:報考衛生專業崗位所對應的專業技能基礎操作。
(3)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及格線以下者(醫療60分、護理80分)不予進入面試環節。
(4)考試時間和地點:2016年03月01日---02日,地點:崗位操作要求的相應地點。
(5)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具體由人力資源科組織招聘專業的相關職能科室共同進行,對報考人員按照崗位規定的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進行審查,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核實將取消資格。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環節人員按照贛發改收費字[2011]2672號文件規定,每人50元。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根據體檢后結果,對擬聘用對象進行7天公示,公示地點:瑞金市人民醫院公示欄。
(六)聘用
1、經公示后,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用名單報市衛計委、人社局備案,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擬聘用人員超過規定時間7個工作日仍未辦理報到上班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經醫院自主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四、人員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限為2年。
2、試用期:本科及以下為2個月,碩士研究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正式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按同身份同資歷相應專業崗位同等待遇。
五、有關要求
(一)相關部門和科室要嚴肅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切實加強對招聘全過程的組織和監督;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原則,在市人社局、市衛計委指導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廣泛監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