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實干部隊伍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贛州市環保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原則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進行,由市環保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市環保局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實施方案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1名。其中:贛州市環境監察支隊4名、贛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中心(市大氣環境管理中心)3名、贛州市污染物總量控制辦公室(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1名、贛州市環境應急監控指揮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3名(見附表)。若考生現為行政編制,聘用后為事業編制。
2、招聘條件
(1)政治條件: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分配,愛崗敬業;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社會關系清楚。
(2)年齡、學歷、專業條件:(見附表)
(3)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符合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人社部發[2013]58號修訂內容進行體檢。
(4)2015屆畢業生報考需提供有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方可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正式人員報考,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書(介紹信)及編制證明方可報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環節和程序,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7月6日—7月10日(雙休日除外)。
3、報名地點:贛州市環境保護局綜合管理科1310號辦公室(贛州市章貢區賀蘭山路8號)。
4、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持以下證件、資料:(1)《報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張;(5)有正式工作單位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推薦書(介紹信)及編制證明,屬縣(市、區)科級干部的,還須持當地組織部門的同意報考介紹信;(6)《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5屆應屆畢業生提供)。
(二)資格審查
由市環保局負責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達不到3∶1的,則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同時報市人社局,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于7月24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筆試時間、地點設在贛州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政策理論和環保專業知識測試(或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相關知識)。總分為100分(政策理論40分,環保專業知識或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相關知識60分)。政策理論測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環保專業知識測試內容為環境保護基礎知識、環保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報考市環境應急監控指揮中心崗位人員專業知識測試內容為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相關知識。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因考生筆試作弊取消成績、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致入闈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且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形成競爭關系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在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考核、體檢環節(入闈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已達到3:1,考生臨時缺考除外)。筆試成績將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贛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贛州環保網公布。
2、面試。面試時間待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創新意識、人際交往、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考官人數為7人,聘請有關部門及專家擔任考官,面試實行當場評分,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最后得分。
面試結束后,依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
(四)政審
由市環保局和局屬各招聘單位組成政審組,主要審查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考資格,并按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考察對象。
(五)體檢、公示和聘用
1、體檢。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1:1比例組織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職位,按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市環保局具體實施,體檢時間和體檢醫院由市人社局另行確定。
2、公示。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招聘對象,在贛州市人民政府網、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贛州環保網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或異議不影響聘用的,報市人社局審批。
3、聘用人員納入編制管理,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并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招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招聘資格。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重新確定考察、體檢對象。
附件1:《贛州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附件3:《贛州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