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旅游職業學院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旅游職業學院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系重慶市唯一的公辦旅游類高等職業學院。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人員15名,招聘崗位及人數見附件1。
考核招聘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應聘者不參加《綜合基礎知識》考試,直接到指定地點參加相關考核。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天;
(七)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責任。
(八)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者下載《重慶旅游職業學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和個人基本信息統計表(詳見附件3),如實填報后發至電子郵箱:cqtvisrsc@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姓名)。
電話:85086703、85086805
聯系人:許老師秦老師
報名時間:簡章公布之日至2013年11月3日。
(二)資格初審:招聘領導小組集中對應聘人員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人員名單于2013年11月3日在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jhrss.gov.cn)和重慶旅游職業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往屆生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學歷原件,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學歷、學位、專業、學籍證明等),并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區外正式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材料(附件4)。
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11月4日,審查合格后領取《準考證》。地點:重慶旅游職業學院(重慶市黔江區舟白街道學府一路一號)
考核時間:2013年11月5日。
考核地點:重慶旅游職業學院(重慶市黔江區舟白街道學府一路一號)
(四)考核方式及分值
考核采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采取講課、答辯及特長(技能)展示等方式,總分為100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核者,取消考核資格。考核成績當場公布。考核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人力社保局備案。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由區人力社保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報到
招聘人員于2014年8月4-5日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及崗位要求的材料到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2014年應屆畢業生,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不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它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信息發布: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jhrss.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2.考試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9221698;7922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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