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我區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政府,特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法律顧問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形式:兼職。
二、應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學(法律)本科或以上學歷。
(三)從事法學教育的教師、研究人員應當具有副高以上職稱,8年以上工作經歷,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律師等法律實務工作者,應當具有法律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上工作經歷,辦理過具有較大影響的涉法事項且在業界有較好聲譽。
(四)身體健康,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5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五)熟悉政府法律實務,熱心公益事業,保密意識強。
(六)近5年沒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所在律師事務所近3年沒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三、法律顧問職責及待遇:
按照《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意見》(華龍政[2015]27號)、《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的通知》(華龍政辦[2015]74號)、《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華龍區法律顧問服務津貼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華龍政辦[2015]75號)文件的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享受相應的待遇。
四、聘任期限:二年。
五、報名時間: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9日。
六、聘任程序:
1、報名人員須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內真實、完整、準確地填寫《報名表》,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職稱證書、執業證書和能夠證實其符合入選條件的其他資料、證書、研究成果等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對;為區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承諾書及收費標準等材料。
2、區政府招聘工作組在審查報名材料、競談、考察的基礎上按照擇優選聘的原則提出具體擬聘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區政府確定。
3、區政府對聘任的法律顧問頒發聘書并與其簽訂聘任合同。
七、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濮陽市華龍區政府法制辦,地址:華龍區政府院內東側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郵箱:hlqfzb@163.com
聯系人:安晚霞、劉曉慶
聯系電話:03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2016年1月公開招聘3名政府法律顧問(兼職)公告
201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