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濮政〔2014〕39號)精神,按照《濮陽市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安置高校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實際,擬在轄區內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安置20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招聘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數量
示范區范圍內就業和社會保障協理、民政、計生、養老、教育、衛生、市政等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部門,公開招聘20名。
二、對象及條件
2012年以來(含2012年)畢業,到我市報到并登記失業(辦理就失業登記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自愿從事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事業,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扎根基層;
(3)城鎮零就業家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或就業困難的農村高校畢業生優先安置;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26周歲(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28周歲(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體健康,適合基層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過公布招聘簡章、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政審、崗前培訓、安置等程序公布實施。
1、組織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
堅持“公開、公平、擇優”原則,由特困到困難,由高學歷到低學歷等進行招聘,特別是對硬性規定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并組織政審。
3、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與招聘名額達到1.5:1以上,方組織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4、公示及崗前培訓
對擬聘用的高校畢業生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疑義的安置人員須參加由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的崗前培訓,不參加培訓者視為自動放棄。
5、安置
結合考生專業特長,將擬聘用人員分配到不同崗位,統一簽訂勞動就業協議,組織上崗。
四、有關待遇和規定
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期限為3年,簽訂聘用合同,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工作時間計入基層工作年限,服務期滿或退出崗位的高校畢業生可相應順延擇業期,享受擇業期內就業創業相關政策。
應聘者須填寫《報名表》(見附件)。
詳細地點: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開州路與衛都路交叉口向南五十米路西新區建設指揮部108室)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咨詢電話:0393-8790302
報名須提交材料:
招聘人員須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2份)
①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诋厴I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劬褪I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留存)。
、艹擎偭憔蜆I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報名的,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報名人員需出具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
五、紀律與監察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公平、擇優”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負責,如發現違反規定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內容由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