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優化我市干部隊伍結構,加快建設協同發展示范區,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國重點高校引進優秀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引進全國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和碩博類人才100名。
詳細計劃及安排詳見網站有關內容。
二、資格條件
1、符合條件的“985”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就業往屆畢業生和經所在單位同意的在職人員。
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6周歲(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3、具有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與較高的專業水平;
4、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崗位需要;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到院系級以上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5、現役軍人;
6、已在德州市區域內參加工作的;
7、按規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審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3月5日9:00至3月20日17:00
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進入“德州市人事考試信息網”(rsks.dzrs.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址,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德州市2016年引進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中的各項具體要求,根據計劃表選擇自己符合要求的職位進行填報。因錯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打印相關材料。報考人員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后,打印自動生成的《德州市2016年引進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打印材料在資格復審時使用。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崗位。
(二)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注冊虛假報考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引進資格。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可于報名成功24小時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四)資格復審
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應屆畢業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已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學校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和學歷證明材料,《誠信承諾書》。
往屆畢業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已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學校審核蓋章的報名表,《誠信承諾書》。
四、面試
資格復審的同時進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養、分析判斷、計劃決策、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學習創新、語言表達、應變控制等能力素質。
五、筆試
面試合格的確定為筆試人選,筆試主要測試政治修養、綜合素質、認知水平、實踐能力等。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與體檢
考察采取差額考察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職位計劃1:1.5比例依次確定考察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均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無異議的,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放棄的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從被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
七、公示引進
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引進人選。在人選學校、市有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組織報到,辦理相關手續。
畢業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或放棄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從考察合格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
八、安排使用
1、工作崗位。使用事業編制,一律先安排到鄉鎮或省級經濟開發區掛職鍛煉,時間一般為2年。
2、試用期限。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同級組織人社部門組織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聘用。
3、職務安排。在職數空缺范圍內優先安排職務和進行調任。轉正時對經考核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任命正科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以任命副科級領導職務。工作滿3年的,博士研究生可調任到市級機關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調任到機關任副科級領導職務。工作滿4年的大學本科生可以任命副科級領導職務。
4、培養選拔。把重點高校畢業生作為年輕干部來源,實行重點培養、跟蹤管理。表現優秀的,直接推薦列入后備干部隊伍。鼓勵參加公開選拔、雙向掛職、考錄遴選等工作,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動。
九、管理及待遇
1、補貼補助。引進人員享受住房補貼,優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住房。需自己租房的,同級財政部門5年內予以補貼,標準為博士生800元/月、碩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安家補助費執行市有關規定。
2、配偶安置。根據配偶原單位身份性質,采取組織調動、單位協助或個人聯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業或沒有工作的,同級人社部門優先推薦就業。
3、子女入學。未成年子女入托和義務教育階段學習,同級教育部門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優先予以落實。
4、職稱評定。所從事崗位與所學專業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生參加工作可申請直接認定中級職稱,碩士生工作滿3年可申請直接認定中級職稱,本科生工作滿1年可申請直接認定初級職稱。職稱評聘按有關規定優先辦理。
5、檔案管理。檔案轉遞后,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管理;職務發生變動后,按干部管理權限管理。
十、其他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德州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34—2687677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534—2345119(市考試測評中心)
中共德州市委組織部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