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溫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面向溫州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在本市縣(市、區)或鄉鎮(街道)機關工作時間滿3年(2010年9月30日前錄用為公務員或登記為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與事業心,工作表現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稱職以上。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條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職位具體要求
選調職位 |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戶籍 |
年齡 |
其他要求 |
職位1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 |
溫州市 |
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
通過司法考試,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
職位2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 |
溫州市 |
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
有二年以上綜合文字工作經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 |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審核。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學院中路303號)附屬樓三樓4號會議室報名。
報名時間: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咨詢電話:0577-89090065。
報名辦法:報名者填寫《溫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經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簽署意見后,持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張到報名點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資格。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不足3:1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二)筆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面試。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考察了解。
(四)體檢和考察。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
(五)決定選調對象。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等情況,按照崗位匹配性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手續。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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