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慶元縣下半年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9名,其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7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慶元縣戶籍(含曾有慶元縣戶籍)的社會人員(以2015年10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2、慶元縣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目前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5、部分招聘崗位招聘范圍、對象采取限制或放寬的條件詳見附件1;
6、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5年10月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中,同類撥款性質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9年10月9日至1997年10月9日出生);
5、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慶元縣就業管理服務處一樓(縣人力資源市場,城北路38號)。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攜帶以下材料進行報名:(1)2015年慶元縣下半年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出國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本頁面),無戶口本的人員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戶籍證明。報名時按規定繳納考試考務費80元/人。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對不開考崗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截止2015年10月12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等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5年10月9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2)報考人員與招聘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報考人員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逾期不領者視同自動放棄考試資格):2015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領取地點:慶元縣就業管理服務處(城北路38號)。
2、筆試時間:2015年10月31日,筆試每門實行150分制。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科目類別按照招聘崗位分類設置的要求,具體細分為:
(1)綜合管理類(A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中以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為主的崗位;
(2)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
(3)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主要適用于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
各崗位考試類別詳見需求計劃表(附件1)。公共科目設置及測評內容詳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網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主觀題與客觀題相結合,主觀題部分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試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客觀題部分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按下列方法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然后由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面試對象。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實施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面試由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對學歷進行審核(網上查詢驗證)。
(四)確定考試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縣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面試成績÷2。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在擬聘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注意事項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zjqy.gov.cn)、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qyrlsb.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0578—6122592
附件下載:
附件1:2015年慶元縣下半年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rar
附件2:2015年慶元縣下半年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請用A4紙打印填寫)
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