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街道社會治理大聯動工作,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平安巡防等協管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本次補員招聘治安巡防、城鎮管理、交通管理、防違控違等協管崗位人員若干名。
二、招考基本條件
1、倉前街道戶籍、生源地或倉前周邊地區(余杭街道、閑林街道、五常街道)。年齡22—35周歲(即1980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身高1.65米以上,雙眼裸視力0.8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復退軍人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文化程度可放寬至初中以上。
2、遵紀守法,思想進步,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治安巡防、城鎮管理、交通協管等工作,熱心為群眾服務,服從管理,甘于奉獻,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崗位獨立工作能力。
三、招聘辦法與程序
按照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報名、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倉前街道黨務群團科310辦公室,聯系人:楊帆。
3、報名方式:報名時隨帶戶口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員退伍軍人證明、從事相應工作經歷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并由報名者本人當場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
4、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二)筆試、面試、體能測試
1、筆試:由倉前街道統一組織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基礎知識+基礎法律知識”。報名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科目一門,滿分為100分。
2、面試: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從高至低錄入招聘名錄序列,并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評分標準》組織執行。
(三)體檢、政審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和體能測試1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按招考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對象。政審不合格的,可依次遞補。政審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試行)辦法執行。
(四)公示、錄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后,確定錄用對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余杭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報到手續。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對逾期不能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和相關待遇
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錄用后工資福利待遇按倉前街道平安巡防隊員標準執行。
咨詢電話:黨群科 0571—88611626
綜治科 0571—89057209
余杭區人民政府倉前街道辦事處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