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實解決交警大隊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協管員,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擬招聘交通宣傳員3名(限男生)。
二、招聘條件:
1、年齡為20周歲至30周歲的公民(即95年1月1日至85年12月31日出生)。
2、文化程度:大專文化以上(中文專業或計算機)
3、能熟練操作辦公軟件。
4、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5、戶口和居住地都在本縣的。
三、招聘程序: 應聘者持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縣交警大隊三樓辦公室報名,報名時交3張1寸免冠照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審核條件、考試、政審、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錄用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同志予以聘用,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一年,試用期為兩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本人工作表現及有關情況再行續簽。
四、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內容:
1、報名時間、地點:201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樓綜合辦公室,聯系電話:2830486。
2、筆試(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說話、提問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對入圍人員由交警大隊組織集中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另行通知)。
5、政審:對入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政審。
五、待遇:
試用期工資17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2200元。
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