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經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面向全市遴選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選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團結同志;
2.近5年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3.身體健康;
4.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5.自愿在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
試用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遴選名額、范圍及資格條件
共計面向重慶市范圍內黨政群機關行政、參公事業、事業編制人員遴選5名工作人員,具體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考區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中心綜合管理職位的,請于2015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在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報名;報考其余職(崗)位的,請于2015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報名。
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職(崗)位報名,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重慶市九龍坡區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須單位蓋章)、承諾書(附件3);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身份證明材料(若為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屬公務員的,須提供公務員錄用文件和公務員登記表,事業人員需提供聘用文件和聘用審批表;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對行政編制人員報考參公事業編制、事業編制職(崗)位的,以及行政編制人員、參公事業編制人員報考事業編制崗位的,遴選錄用后需本人書面申請調整編制,原編制性質根據遴選單位屬性自然調整。重慶主城九區以外的人員可委托報名,委托報名除須提供上述報名材料外還須出具委托書。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
考試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均實行100分制。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各崗位遴選名額與報名人數須達到各崗位1:3的筆試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遴選名額。每一輪成績分別達到60分者,方可進入下一輪程序。每輪成績、進入下一輪考試人員名單及考試總成績在九龍坡區機關公示欄內、“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1.筆試
考生于2015年8月6日(周四)工作時間內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15年8月7日(周五)。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區委組織部黨員電化教育中心綜合管理職位考試內容為《公文寫作》,其他職(崗)位的考試內容以《綜合基礎知識》(2013年6月重慶出版集團/重慶出版社出版)為依據。
2.面試
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15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當場宣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
按報考同一職(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職(崗)位遴選指標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進入體檢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綜合基礎知識、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若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則按同一職(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遴選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察
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愿放棄的,則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遞補人選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來確定,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則同時列為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區調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后,對擬遴選人員在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機關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七)職務確定
公務員(參公人員)參加考試遴選到事業崗位的不再保留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遴選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后,根據遴選單位的職數、崗位空缺情況重新確定職務,若無空缺,則只能確定為科員或九級職員。
未盡事宜由區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報區調配領導小組確定。
四、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犯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次遴選的人員,不解決其家屬調動、子女入學、住房等問題。
聯系方式:
九龍坡區委組織部干部科(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西郊路27號區府1號樓3樓)
電話:023-68780794
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九龍坡區二郎留學生創業園E棟五樓)
電話:023-61968935
相關資料查閱網址:
九龍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jiulongpo.cqhrss.gov.cn
本簡章由重慶市九龍坡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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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龍坡區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2.2015年九龍坡區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承諾書(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