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蒼南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名額和條件
詳見《2015年蒼南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計劃表》(附件1)。
二、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日— 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聯系電話:0577-68881517、68881508。
3.報名方法:報名者如實填寫《蒼南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兩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張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等相關資料。
報名資格條件中所涉及其他時間計算問題,均統一截止到7月3日。
(二)資格審查
對選調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果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符合報考條件與報考崗位的人數不足3:1的,商有關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開考或核減選調計劃數。
(三)面試
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列入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按照選調計劃,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體檢、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監督配合;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工作能力、群眾公認度等。如出現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確定人員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蒼南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選調工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實施。未盡事宜由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
《2015年蒼南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計劃表》(附件1).rar
《蒼南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rar
附件3
2015年蒼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一、“金融”專業
金融學、經濟學、投資學、國際金融與貿易、區域經濟學、風險管理、金融與投資、金融信息、國民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與證券、國際金融等。
金融、國際財務與金融、金融財務管理、會計與金融、金融工程、金融管理與實務、金融管理、金融與證券、投資金融管理、工商管理碩士(金融方向)、國際商務金融與經濟、金融和管理、金融和經濟學、國際金融與銀行、物流管理與金融、銀行與金融、貿易與金融(碩研)、貨幣、銀行和金融(碩研)、金融學(信用管理方向)、金融分析、應用金融、金融與經濟、國際銀行與金融、金融會計、金融與投資學、計算機金融、金融經濟學、公司金融、經濟與金融、金融與管理、金融工程與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國際財務與金融)、金融學(金融理財)、國際證券投資與銀行、Financial Management等。
二、“財會”專業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企業理財、審計學、會計電算化、財務會計教育、財務會計與教育、國際會計、會計與統計核算、工業(企業)會計、財務信息管理、會計、財務會計、管理會計、投資與理財、涉外財務、審計、財務會計與審計、工商管理(會計學)、網絡會計、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財務管理(會計方向)、會計財務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涉外會計、會計(涉外)、會計(涉外會計)、會計與審計、司法會計、會計學(財務會計)、資產評估與會計、財會、財會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學、工商管理(審計學)、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信息技術、財務管理學、工商管理會計方向、審計實務、會計學(CGA)、會計學(國際會計)、會計學(財務會計方向)、會計學(會計師方向)、會計學(中外)、會計與審計、財務會計(電算化)、財務會計(涉外方向)、審計實務(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專業、會計(稅務方向)、會計學(財會方向)、會計學(CGA方向)、財務管理(資產評估方向)、財務管理專業、會計與金融專業、會計(中美合作)、會計學(ACCA)、會計學(注冊會計專門化)、財務管理(國際金融)、財務管理(企業理財方向)、商務(金融與會計)、會計學(國際會計師ACCA)、企業財務管理、會計金融、理學會計、財務、管理學會計、會計與統計、會計學(國際方向)、注冊會計、會計學(金融會計)、會計(稅務)、國際會計與財務管理、會計學(中美合作辦學)、企業財務管理、會計學(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注冊會計師與審計、會計學(涉外會計方向)等;
三、“行政管理”專業
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公共關系學、公共政策學、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學等;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保局會同選調單位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