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陽縣事業單位公開考錄選調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平政發〔2008〕16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平陽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平陽縣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2.法律規定與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用人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
用人單位和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4年平陽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4年11月4日—— 11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平陽縣昆陽鎮平陽大廈15樓1505室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2(報名表);
2.報考人員只能按要求選報一個單位一個崗位;
3.招聘崗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不開考。報名對象放寬到溫州市的不受此比例限制。招聘計劃的調整將在平陽人才網上公布。
4.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等于或少于錄用指標的,筆試成績最低分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筆試
考試內容:開考科目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將在平陽人才網上公布。
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在平陽人才網上公布。
五、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以下次序優先:①少數民族考生;②學歷高的考生。錄用指標最后一名以上項目均相同的另行組織筆試。
六、體檢、考察
1.入圍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標準執行。體檢通知屆時在平陽縣人才網公布。
2.考察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標準執行。
八、公示、聘用、遞補
1.公示: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平陽縣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正式事業編制。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需將個人檔案轉入平陽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并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聘用手續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服從招聘單位的崗位安排,聘用人員調往縣外的,服務期應滿5年;在本縣內流動的,服務期應滿3年。
3.遞補: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擬聘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導致崗位空缺的,根據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人員。
九、注意事項
1.平陽縣戶籍含原戶籍為平陽縣的高校畢業生;原戶籍為非平陽縣的高校畢業生,戶口落戶平陽縣的確認時間截止為2014年9月30日。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4.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人員,或在報名、筆試、公示、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十、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詳情請查閱平陽人才網(http://www.pyxrc.com)
咨詢電話:0577-63739367(平陽縣衛生局政工科)
附件:
1. 2014年平陽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2014年平陽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3.2014年平陽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資格審查辦法.rar
平陽縣衛生局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