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適應食品藥品監管形勢,進一步加強市食品藥品監管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中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1.行政編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干部1名;
2.參公編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干部2名。
二、選調范圍
選調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在編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試用期人員不納入本次選調范圍。參公編制人員只能報同身份的職位。
三、資格條件
選調對象應具備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工作勤奮,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過黨政紀等處分,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4.具備食品、醫藥、法律、文秘及相關專業背景;
5.身體健康。
四、選調程序與方法
選調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審定選調人數→面試→考察→局黨委討論決定→公示→辦理轉任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攜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報名表(附后)一式二份(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三縣兩區的還需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縣區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于2013年9月11日前到湖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雪路1899號)人事處201辦公室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選調辦公室及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審定選調人數
經資格審查,符合選調條件人數比例不足3:1的職位取消選調計劃或相應核減選調人數。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集中參加面試。面試主要采用提問方式,測試應試者的工作思路、崗位適應程度及實際工作能力,面試成績不及格的,不列入考察對象。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目標職位考察人選?疾烊藛T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通過查閱相關資料(檔案、上年度體檢報告、2012年以來工作情況等)、談話了解等形式,對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
(五)討論決定
召開局黨委會,聽取面試、考察情況報告和錄用建議,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
(六)公示
根據局黨委會的決定,對擬選調情況在我局和人社局門戶網站同步公示7天。
(七)辦理轉任手續
局人事處按規定辦理有關轉任手續。
本公告由湖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618912、26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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