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中共恩施州委黨校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編制使用計劃,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教師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筆試、試講的形式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水平、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我校教師隊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讀學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歷、專業、年齡條件
1、學歷: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
2、專業類別:經濟學類或金融學類1名;公共管理類或社會學類1名;心理學類1名;政治學類1名。(具體專業符合2015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規定的范圍)。
3、年齡: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一)公開發布報名信息
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開發布專項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9日17時30分止。
2、報名方式:本地應聘人員可直接到學校組織人事處報名,外地應聘人員可與學校電話聯系后,通過網上報名。
3、報名須提供材料:
報名登記表1份(紙質及電子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學校蓋章的成績單。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0日前必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否則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經參加工作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4、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學校組織人事處負責。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形式:根據專業類別采取筆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測試。其中筆試采取由應聘人員現場寫作命題作文的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試講由應聘人員根據學校確定的專題主題進行準備,試講時間為20分鐘,需準備課件,試講總分為100分,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60%。
考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四)組織考核
學校將組成考核組對各專業類別總成績位列第一名的考生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在學校和社會上的表現以及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列為考核對象。
(五)組織體檢
學校集中組織考核合格人員到縣市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選。
(六)擬聘對象公示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經校委會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經查實后取消相關人員的受聘資格。
(七)備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無異議的,報州人社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專項招聘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須與我校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聯系電話:0718—8252300 18607262011 13343553268
電子郵箱:48818187@qq.com
附件:報名登記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