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批準,河南才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場檢驗檢疫協檢員2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機場檢驗檢疫協檢員共計20人,具體招聘專業崗位、名額如下:
崗位 | 專業 | 人數 |
貨物查驗 | 獸醫類 | 4 |
植物保護類 | 4 | |
食品安全類 | 1 | |
衛生監管 | 公共衛生類 | 3 |
現場查驗 | 預防醫學類 | 7 |
系統維護 | 計算機類 | 1 |
二、報名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
(五)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貨物查驗崗獸醫類專業、現場查驗崗預防醫學類專業限男生報名,其他崗位專業性別不限。
(七)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 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形式及工資待遇
擬聘用人員與河南才港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機場檢驗檢疫協檢相應崗位工作。其工資待遇參照實驗區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工資標準確定,按照鄭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政策繳納五險一金。
四、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0日(周五)—4月11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報名時間2天。
3.報名地點: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大廳(機場中州第一門西北側金融廣場財政局一樓)。
4.報名材料:
(1)應試者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件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張(粘貼報名表)。
(2)應試者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經單位同意參加考試,取得聘用資格的,如原單位不同意調出者,不予聘用。
(3)應試者需填寫《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公開招聘派遣制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2份,并在報名表上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試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試者與擬聘用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應試者未按有關要求參加招聘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五、考試
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在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網站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二)體檢和考察均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個人負擔。
(三)因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由招聘組織單位會同用人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管委會同意,從報考同一崗位并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七、錄取聘用
(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招聘人員實行派遣聘用制管理,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滿由實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資源公司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網站(http://www.zzhkgq.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
咨詢電話:0371—8619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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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才港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實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