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印發201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2013〕41號)精神,為進一步充實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36名。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及待遇
各區、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的基層單位用人新機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崗位執行相應崗位、績效工資標準,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立志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二)身體健康,體檢結果符合國家醫師、護士執業資格相關標準。
(三)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及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其中護理、藥學、醫技類專業和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考試已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可放寬至中專學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聘人員須具備國家承認的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其中護理、藥學、醫技類專業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考試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3周歲以下(197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考前,通過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人才網、廣西衛生信息網、防城港人才網同時發布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五、報名
(一)報名方法
應聘人員在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廣西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在填寫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備面試時審核。
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二)報名時間
2013年9月5-16日,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三)資格審查與繳費(2013年9月5日-18日)。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提交后應盡快到縣級衛生局進行資格審查并繳費。
1.資格審查以現場確認的方式由縣級衛生局負責。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確認的,應對報考者說明原因。
2.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進行查驗: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相關資格證書等;符合免筆試和加分條件的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3.繳交報名與考試費。通過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須繳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50元/人,共60元/人)。繳費時間:2013年9月5日8:00-9月18日12:00。通過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開考比例調整(2013年9月19日-26日)。
擬聘崗位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方可開考。對于達不到比例又確需開考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縣級人社、衛生局審核,市人社局核準后即可開考。
5.準考證打印(2013年10月15日-20日)。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繳費的考生,請于10月15日-20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準考證請妥善保管,考試時需憑準考證和有關證件入場。
六、考試
考試采取醫學專業知識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醫學專業知識考試。全區考試工作由衛生廳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各市衛生局考試機構負責組織本地區的考試。考試采用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考試系統,考生通過計算機操作完成整個答題過程。時間為2小時,總分100分。題型以單選題為主。具體考試方式、題型可參考中國衛生人才網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機對話考試題型說明和模擬練習版。
1、考試時間:2013年 10月19、20日,分場次進行,每場2小時,每位考生只考一場,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場次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提供考生個人查詢筆試成績,并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廣西衛生信息網和市、縣相關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姓名、成績和崗位排名。
根據醫學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由縣(市、區)衛生局在公布當日通知考生本人。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則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替補人員。
4、對于報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縣城(市、區)所在地的鎮衛生院之外的鄉鎮衛生院崗位人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并不受報考崗位1:3面試比例的限制:
(1)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助理執業醫師資格人員,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人員;
(3)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4)2013年報考單位不變,曾參加2012年度全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已經進入面試且成績在60分以上的未聘人員。
對少數無法明確是否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縣城(市、區)所在地的鎮衛生院之外的鄉鎮衛生院的,需報區基醫招考辦核準。
(二)成績通知。筆試結束后由自治區衛生廳人才與技術服務中心將參加筆試人員的實考成績通知各設區市和縣級衛生局(2013年10月28日前)。縣級衛生局根據考生的筆試實考成績和加分情況,計算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報設區市衛生局備案后于2013年11月1日前在本市的相關網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