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廳《關于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意見》(蘇人社發〔2011〕13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司法廳、省民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2013年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重點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42號)精神,經縣政府批準,2013年在射陽縣基層公共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管理服務等公益性崗位招聘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全縣共招聘基層衛生、人社、司法協理員共52名。具體崗位、人數待選崗時公布。
本年度開發的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食品監督協管、緊急救護等工作。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管理服務等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主要從事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公共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監察、以及社區服刑和刑釋解教人員管理教育等工作。
二、聘用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本縣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畢業未實現初次就業且具備下列情況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夫妻雙下崗雙失業家庭、單親離異家庭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家庭;
(3)特困職工家庭的;
(4)城鎮零就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的;
(5)辦理失業登記手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
(6)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家庭的。
2.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敬業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紀違法行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網上報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現場審核認定,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3.10月13日,全省統一組織筆試。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各市組織面試、考核和體檢,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應不少于三個工作日。
四、報名有關事項
(一)招聘信息公告:
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yrsj.gov.cn/
射陽人事人才網:http://www.syrs.gov.cn/syrs/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上傳照片均在網上操作。報名網址: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ww.jsrsks.gov.cn)。各市人事考試網站提供報名專欄和報名鏈接。
(三)報名時間:
1.報名、電子照片上傳時間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凡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本人戶籍所在地崗位,可選擇本省內筆試考區就近參加考試,免收報名費。
2.資格審查時間: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報名者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后,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各類任職資格證書、榮譽證書、困難家庭證明、就業困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地址:射陽縣解放路24號,聯系電話:82355120)。逾期未到審核現場提交相關資料的考生,視為審核不通過。
3.電子照片審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由鹽城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名者提交的電子照片質量進行審核。
(四)準考證打印
在規定時間成功報名的考生,請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報名的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名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只有現場資格審核、電子照片質量審核同時通過后,方為成功報名。
2.報考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考生可以報考本人戶籍所在地崗位,并填寫是否服從調劑到報考類別之外的崗位。
五、考試實施與錄用:
(一)筆試
全省統一組織筆試。筆試時間: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為《綜合知識》。
本次考試不提供考試大綱,也不指定任何培訓機構。
(二)面試、考察
面試、考察工作由射陽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參加面試、考察人選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綜合成績構成比例待定。
(三)體檢和公示
參加體檢人選比例由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射陽縣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簽訂合同:
考試、體檢合格的,經培訓合格后,按積分高低依次選崗,安排上崗并簽訂合同。
六、政策待遇:
基層協理員在聘用服務期間,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三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待遇1700元/月,三年內每年遞增10%。從起薪之月起,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并繳費,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其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事宜,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執行。在勞動合同期內,其檔案、人事、戶籍關系等統一由縣人才中心免費代理,黨、團關系轉至相關單位管理。勞動合同期滿后,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并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射陽縣衛生局
射陽縣司法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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