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市開縣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采取公開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縣范圍內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擇優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指標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指標共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條件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開縣行政區域內的現任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5月10日)。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已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須擔任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及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合并計算任職年限。
(5)身體健康,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報考范圍:
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機關(事業單位)下派(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2010年以來在各類招錄(招聘)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擔任村(社區)職務后因各種原因不在村、社區崗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方式進行。由擬聘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
2.報名地點。開縣人力社保局機關四樓(開縣漢豐五校斜對面),聯系電話:023—52218882。
3.報名程序。由考生本人向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提出書面報名申請,經鄉鎮(街道)黨(工)委推薦同意,縣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初審合格后,對擬同意報名人員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報考的,方可報名參加考試。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報名人員按每人每科5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共100元。未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對公示有異議但在報名開始日之前尚未查清事實的,可進行報名等程序,但一經查實影響報考的,則在相應環節取消報名資格。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報考條件,誠信報考。
4.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傳真、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張和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含主頁、本人頁、增減頁、家庭成員頁)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還須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推薦表(見附件3)、任職文件(當選證書)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報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證件和資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須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寫“復印屬實”,并加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鮮章。
5.領取準考證。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請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開縣人力社保局機關四樓(漢豐五校斜對面)簽字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影響參加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委托他人領取的,需提供委托書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適崗能力測試》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共200分。
筆試開考比例為1:3(招聘職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筆試考務費。
2.面試。面試比例為1:2,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面試人選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筆試總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在面試開始的前一日下午17:00時前,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面試缺額,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則按“進入面試考生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確定招聘名額(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從小數點后第一位小數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整數)。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成績當場宣布、考生當場簽字確認、次日公示。對考官評定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應在評分表上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生考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適崗能力測試》)÷2×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如果出現小數,則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三)體檢。體檢人選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如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的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公務員錄用體檢的規定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開縣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鄉鎮街道,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再次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所任職務、任職年限、綜合成績等。公示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六)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審批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在確定聘用單位時,由考生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現場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自身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才能申請流動,否則取消其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并由考生承擔相應責任。
本次公開招聘除《簡章》中已規定環節可進行缺額遞補外,其它環節一律不予遞補。
五、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報、提交各項資料,積極參與公平競爭,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各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切實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將堅決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2.本次招聘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與招聘有關的事宜等在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kxhrss.gov.cn)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號碼全天24小時暢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不能接收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本簡章由開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12388(開縣紀委)
咨詢聯系電話:023-52218882(開縣人力社保局)
附件:
1.開縣2015年從村、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2.開縣2015年從村、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
3.2015年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