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遠安縣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縣國土資源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縣國土資源局招聘駕駛員1名,縣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礦山設計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35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技術人員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測繪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駕駛員須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有“B”型以上駕照,5年以上實際工作駕齡。
4、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聘用人員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員月工資不低于2000元,并按規定交納“五險”。嚴格按照遠政辦發〔2013〕114號文件精神規范管理,合同期內的職責履行、合同解除或終止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
制定公開招聘公告,分別在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遠安縣國土資源局網站發布。
(二)報名
請有意參加本次縣國土資源局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的考生,攜帶本人畢業證、身份證、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現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1份到縣國土資源局人事股報名(只限考生本人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上午8:00至2015年3月16日下午3:00(工作時間外不接受報名)。聯系電話:0717-3810756。
(三)資格審查
2015年3月16日下午3:00,由縣人社局、縣紀委(監察局)和縣國土資源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審核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5:30前在縣國土資源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技能操作考試),每項考試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40%,面試(技能操作考試)占60%。
1、筆試
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1:00舉行筆試,筆試地點縣國土資源局4樓會議室。筆試內容包括國土資源政策法規、縣情、時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方面知識。
2、面試(技能操作考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或技能操作考試人員,若達不到1:3比例,則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參加相應考試。
專業技術崗位報名考生參加面試,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上午8:30,地點是縣國土資源局4樓會議室。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思維、語言表達、計劃與組織應變能力等。
駕駛員崗位報名考生參加技能操作考試,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下午2:30,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
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考察專班對體檢合格人進行考察,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現實表現等。
(七)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遠安縣國土資源局網站公示7天。對公示中有不良反映的人員,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人員依次遞補。通過公示的人員,報遠安縣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聘用人員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遠安縣國土資源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