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國家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結合我局所屬事業單位(鄉鎮財政所)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迫切需要,擬組織鄉鎮財政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考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和職數
鄉鎮財政所會計崗位5名。其中:鄧村鄉財政所2名;下堡坪鄉財政所1名;樟村坪鎮財政所1名;三斗坪鎮財政所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國家承認學歷、崗位所需文化程度(由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在線驗證報告》);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財務財會類專業和經濟管理專業。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夷陵黨建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以下簡稱區人社網)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等網站發布《宜昌市夷陵區2015年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26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宜昌市夷陵區人社局七樓會議室(夷陵區夷興大道64號,宜美佳超市旁)。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身份證、相關學歷(學位)證、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相關工作經歷須有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并蓋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4張。報名須填寫《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要隨意變更,便于聯系。報名時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考試費100元。本次集中公開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派人現場指導監督。審查合格人員當場發放準考證。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數。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公告。
(3)根據鄂政發〔2011〕84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報名結束前提交給宜昌市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筆試成績加5分,過期不予加分。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合卷),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等,專業知識以崗位需要的基礎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時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市人社局網上公告。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在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進行一次認真復核。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組成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過發公告或者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務必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按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錄取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若依然出現成績并列,則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若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均相同,則加試筆試。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上公告。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夷陵黨建網、區人社網及招聘單位主管局網上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其報名證件、相關工作經歷、精神病史進行核實、審驗。如有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一票否決等情況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初審,報區人社局、區委組織部審定后,對經審定的擬聘人員在區人社網、區財政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區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明確崗位等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應聘人員被正式聘用后原則上要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五、其它
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2、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報名咨詢電話:0717—7824645,0717—7816063;招聘舉報電話:7890209 7834212(正常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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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夷陵區委組織部
宜昌市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區財政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