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鎮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專職消防隊員1名,建設辦工作人員1名,統計協管員1名。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經面試考核后擇優錄取。
三、招聘條件
身體健康,政治可靠,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有良好的素質和品德修養,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與事業心。
1、專職消防員: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學歷,平陽縣戶籍;
2、建設辦工作人員、統計協管員: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平陽縣戶籍。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政審中的資格再審和辦理相關手續時的資格終審環節。在任何一個資格審查過程中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錄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二)筆試
1、筆試時間: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農村基層工作組成的綜合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建設辦工作人員、統計協管員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與招收人數3:1比例進入面試;消防隊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與招收人數3:1進入體能測試和面試。
(三)面試
1、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面試的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
(四)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
(五)資格復審
根據綜合素質量化評分(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折算為綜合成績,然后從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實際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主要審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有無違法違紀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經鎮黨委研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五、工資待遇
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后簽訂合同。待遇按照縣編外用工福利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近期單寸免冠照片2張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順溪鎮黨群辦(3005室)報名,聯系人:陳如意;聯系電話58123035、13868862616。
七、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順溪鎮黨委。
中共順溪黨委
順溪鎮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