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縣從現任行政村、社區黨支部(黨總支)書記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有關精神,進一步完善基層干部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拓展村、社區優秀干部的發展空間,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全縣現任行政村、社區黨支部(黨總支)書記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編制性質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屬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性質,將統一分配到全縣有空缺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
二、報名條件
1、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68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證為準),本人或在任期內村、社區受到過市(廳)級及以上表彰的,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即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全縣行政村黨支部書記、社區黨支部(黨總支)書記崗位上連續工作3年以上(即2011年10月31日以前開始任職);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9日一11月21日。
2、報名地點:設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事業人員管理股(南洲鎮南華北路)。
3、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任期內本人及所任職村(社區)獲得縣級及以上獎勵、表彰的文件、證書(復印件一份)和所在鄉鎮黨委出具的任職證明、工作年限證明及任職表現情況,初審合格后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
4、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須達到3:1,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招聘計劃數。
四、考試和任職資歷評價
招聘考試分筆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11月29日(以準考證為準)。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11月24日。
3、筆試內容:筆試限時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和業務綜合知識(如:基層黨建、社會管理、征地拆遷、招商引資、計劃生育、綜合管理等)。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為全體筆試人員,筆試缺考者不能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題,滿分為100分;
3、面試時間:2014年12月6日
4、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任職資歷評價
任職資歷評價主要考評報考人員學歷、任職經歷和在任期內取得的工作成績,其中任期內取得的工作成績以報考人員任期內本人或所任職村(社區)獲得縣級及以上獎勵、表彰為依據進行評分。評價分設為100分(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5%+面試成績×35%+任職資歷評價分×30%。綜合成績將在南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六、體檢
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根據報考者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成績相同時以任職資歷評價分為主)。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名應聘者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一次。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聯合考核,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核結論?己瞬缓细竦,不再遞補。
八、聘用
考核合格對象公示7天,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聘用對象,按政策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享受相關待遇。
九、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2、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3、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及咨詢電話:0737-5221177
監督單位及電話:
南縣監察局:0737-5224756(或12388)
南縣縣委組織部:0737-5221411(或12380)
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任職資歷評價量化評分表
資格審查對象:
項 目 |
分值 |
評 分 標 準 |
評分 |
備 注 |
學歷學位 |
10
|
成人教育大學?朴7分 |
|
取最高一項 |
全日制大學專科計8分 | ||||
成人教育大學本科計9分 |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計10分 | ||||
任職時間 |
14
|
連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滿3年計4分 |
|
可累計,以足年計分 |
連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滿3年以上每超過一年計1分 | ||||
工作評價 |
10
|
所屬鄉鎮黨委評定為優秀的計10分 |
|
取最高一項 |
所屬鄉鎮黨委評定為稱職的計7分 | ||||
立功受獎 |
66
|
任期內本人或所任職村(社區)獲縣(處)級獎勵和表彰一次計3分 |
|
同一事項多次立功受獎的,只按最高獎項計分一次;同一級別的計分重復計算不超過2次! |
任期內本人或所任職村(社區)獲市(廳)級獎勵和表彰一次計8分 | ||||
任期內本人或所任職村(社區)獲省(部)級及以上獎勵和表彰一次計22分 | ||||
總 計 |
|
—— |
|
—— |
注:所有計分均以本項分值為最高限額,時間計算均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
資格審查組成員簽名: 本人簽名:
· 責任編輯:李 浩
· 審 稿:李 輝
· 簽 發:何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