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邊防總隊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公安邊防部隊是一支隸屬于公安部的現役部隊,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隊的雙重屬性,主要擔負著保衛國家領土主權安全,維護沿邊沿海地區安全穩定的職責,是一支重要武裝執法力量。
天津公安邊防總隊主要擔負著天津沿海153.33公里海岸線的治安管理、漁船民管理、打擊海上走私偷渡、緝槍緝毒等任務。
一、接收人數及專業(2015年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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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專業 | |
本科 |
法學 |
理學 | |
偵查學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
2 |
2 |
1 |
1 |
注:2名皆為男生。
二、具體接收條件和范圍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于祖國,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保衛事業,政審合格。
(二)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二本以上)。以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生派遣證。
下列畢業生一律謝絕報名:
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大專升本科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三)必須通過公安部政治部統一組織的接收地方院校畢業生入警知識能力考試及總隊組織的面試、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和身體檢查及政治審查。
(四)在校學習成績平均良好以上,未受過任何處分,黨員、優秀學生干部優先考慮。
(五)年齡截止2015年8月31日,本科生不超過24周歲(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9周歲(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六)志愿入伍后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國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服從組織分配,個人在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三、報名方法
報名者認真對照上述條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條件的謝絕報名。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1日。
(二)報名方式:向我單位投送個人簡歷,并提交學校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印章)、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大學學習階段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成績管理部門印章),5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注明本人姓名和畢業院校)。(寄送材料最好使用EMS)
(三)簡歷材料到達時間及地址:
材料(寄)送達時間:11月21日19時前;
單位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69號天津邊防總隊政治部,郵編300457。
收件人:楊干事
垂詢電話:022-66226622轉5206
四、待遇
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正式接收入警后,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職級的警官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名,未參加統一考試、各類測試者均不列為接收對象。
(二)禁止重復報名。報考人員在武警邊防、消防、警衛、特偵等公安現役部隊全國范圍內僅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天津邊防總隊政治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