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公共服務中心是海寧行政服務中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從事消防審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消防事業,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具有浙江省戶籍的人員(以2014年11月1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3.年齡18~35周歲(1978年11月10日至1996年11月10日期間出生),對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5.專業為:土木工程、建筑學、建筑工程。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具有設計、圖審、消防審圖工作經驗者優先。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報名事項
1.報名地址: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302室(行政中心3號樓)
2.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0日—11月12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14:00~16:00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憑本人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由原單位提供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二張,并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名初審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聯系電話:87289008 聯系人:陳先生
三、考試方法
1.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及建筑設計防火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筆試、面試由行政服務中心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相應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行政服務中心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市行政服務中心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和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hnxzsp.gov.cn/ )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及公共服務中心辦公公共場所顯眼位置張貼。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并發放《事業單位聘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截止到2014年11月1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報考人員一律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5.截至2014年9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市行政服務中心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中心無關。
7.本公告所規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級或本數
8. 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在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hnxzsp.gov.cn/ )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9.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573-8728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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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海寧市行政服務中心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