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興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公告
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根據《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等規定,結合單位用人需求,現就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衛技人員2名(詳見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等要求;
(三)年齡18~40周歲(1973年5月5日至1996年5月5日期間出生)。
(四)戶籍不限。
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考時必須取得單位同意。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 5 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報名地點: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人事科(海寧市鹽官鎮人民路113號)
(三)聯系電話:18006619760 聯系人:朱女士
(四)電子郵箱:631345395@qq.com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憑畢業證書(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材料或就業協議書、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有職稱要求的還須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名初審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
1、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10倍(含10倍)的,將采用筆試加面試的考試辦法。其中,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如果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10倍的,直接進入面試,綜合成績等于面試成績。
2、筆試(面試)由市衛生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海寧市衛生局組織。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由海寧市衛生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為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自明確為聘用對象后30天內須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處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到時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衛生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9260264、0573-87017381
監督電話:0573-87017301
附表: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海寧市衛生局
2014年4月23日
附表: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數 |
專業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備 注 |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 |
精神科 |
1 |
應用心理學 |
碩士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
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
精神科 |
1 |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應用心理學 |
碩士及以上 |
碩士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