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編制外合同工招聘簡章
海寧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為海寧市殘疾人聯合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因聾兒語訓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工(教師)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海寧市殘聯(海州東路79號)305辦公室,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聯系電話:87077630
二、招聘條件
1. 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聾兒教育事業,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2. 海寧市戶籍,女性,18-40周歲(1973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3.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普通話標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優先。
三、招聘辦法
1. 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
2. 考試。考試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超過或等于應招人數20倍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排位在前)。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期間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如報名人數不到應招人數2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3. 聘用。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對象必須在聘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
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海寧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4年2月27日
海寧市殘疾人康復指導中心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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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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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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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單位 |
年 月 日 | |||||
備注 |
本人承諾:本表所填內容真實可靠,如有虛假,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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