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并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金陽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和涼山州人事考試網 [http://lsz.scpta.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11個,招聘名額為79名。具體崗位見附件《金陽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全國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和各種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在編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屬縣、鄉級單位的還需縣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委培、定向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者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11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事業人員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7、現役軍人。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特別說明:金陽縣會計事務管理局招聘“會計專業”工作人員,因要從事會計工作,報考者需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
(一)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陽縣政務中心一樓大廳)。
(二)報名要求及手續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4)報名時領取《2014年金陽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報名表》(請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編碼,并由本人在承諾欄簽名確認)。
(四)資格審查:由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相關招考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金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報名時分崗位報名,如發現報考條件不符,取消報考資格。
(五)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2003]237號文規定,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六)聯系方式:考生所留電話錯留或不暢通導致延誤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應自行及時查閱考試相關信息,電話通知為非必須程序)。
四、考試
筆試科目:
(1)醫務人員:《公共科目》, 卷面滿分為100分,占筆試成績的50%。《公共科目》筆試的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可在涼山人事考試網政策法規欄目上查詢)。《專業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占筆試成績的50%。
臨床專業:《診斷學》、《生理學》、《解剖學》三科合卷,卷面分為100分。
‚護理專業:《護理學》、《生理學》、《解剖學》三科合卷,卷面分為100分。
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專業科目》成績×50%+政策性加分
(2)其他事業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卷面分為100分。總成績=《綜合知識》成績+政策性加分。
2、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原件,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領取。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11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4、所有考生均以漢語言考試。
5、開考比例:開考比例3:1,未達到3:1比例則相應調減招考崗位。
6、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2天內在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或金陽縣公示欄(縣教育局正上方斜對面)張貼。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申請查分。
7、政策性加分
(1)少數民族報考者筆試成績加1分。
(2)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一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
(4)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 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已被聘為正式教師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
(6)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一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非年度考核優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按照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到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進行審核加分。
少數民族加分人員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者信息表、準考證。
服務基層加分人員須提供:1.服務地所在縣(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團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務期限證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3.協議書或服務證;4.年度考核登記表;5.縣區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優表彰的證書或文件;6.報考者信息表、準考證。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人員須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2.專科及以上畢業證;3.《優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5.報考者信息表、準考證。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務必于2014年11月11日至13日上班時間(即報名時間)同時提供相關材料,凡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責任自負。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1、醫務崗位: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分別按各報考崗位名額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按考試成績(總成績減去政策性加分)高者進入體檢;考試成績再次并列的,按《公共科目》成績高者進入體檢;成績仍然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2、其他事業崗位: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分別按各報考崗位名額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按考試成績(總成績減去政策性加分)高者進入體檢;考試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縣人社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和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考核
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程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經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出的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選崗聘用通知公布后,選崗當日不參加者取消其選崗聘用資格;報名時未提供畢業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選崗當日必須提供相應的畢業證原件,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聘用資格;選崗聘用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額均不予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對違反《合同》及《協議》所規定的人員,按《合同》及《協議》的約定處理。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咨詢電話: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733109
監督電話:
金陽縣紀委監察局 0834-8733036
附件:《金陽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