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9名,具體崗位和計劃詳見《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前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相應學歷報考);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和資格初審、考試、體檢和考察(含資格復審)、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報批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績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njx.gov.cn/)、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ixirs.gov.cn/)等網站和媒體發布。其他與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陸續在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統一集中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3年8月5日—8月9日。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四樓404辦公室(績溪縣揚之南路11號),聯系電話:0563-8158075。
4、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時須如實填寫《2013年績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簽署“誠信承諾書”。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3)《身份證》(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畢業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
(4)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在報名期間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04辦公室(聯系電話:0563-8158075)辦理加分申報手續,經審核公示后,每科筆試成績加2分,報名工作結束后不再受理。
(5)屬于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者所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共計90元。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原則上不小于3:1。不足3:1的,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放寬至2:1。否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因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原報名點改報其他符合專業要求的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6、資格初審合格,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3年8月19日(上班時間內),請考生攜帶報名時提供的身份證件到原報名點領取,不在電話通知。
(三)考試
考試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100分)
(1)筆試科目和內容:統一為兩科。報考管理崗位的人員考《綜合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考《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采用百分制計分法。主要內容為:
《綜合知識》:計算機占20%(主要是日常辦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網絡常識)、綜合常識占20%(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英語占20%(主要是基本詞匯、語法、閱讀理解等內容)、材料作文占40%,總分100分。
《職業能力測試》為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五部分,總分100分。
《專業知識》: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總分100分。各崗位《專業知識》的考試范圍,由其主管部門提供,報名前在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3年8月20日上午,8:00─10:00《綜合知識》;10:30─12:00《職業能力測試》或《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合成:按照《綜合知識》、《職業能力測試》或《專業知識》(均含加分)5:5合成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合成成績55分(含加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及以上(含加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100分)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每人80元。
(2)面試人數根據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每個崗位筆試合成成績若最后一名人選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及與職業相關的其他因素。
(4)面試考官組組成。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者公布。
(5)設定面試成績70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3、總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其中筆試合成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依照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若筆試合成成績仍相同,則依照筆試合成成績中《職業能力測試》或《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再相同,則以《綜合知識》中的客觀題部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遞補人員的確定照此規定執行)。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3)體檢工作結束后,醫院應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4)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縣文廣新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考察時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審。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擬招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招聘每個環節均在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其中確定為擬招聘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時間為7天。
(六)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文廣新局將擬聘人員名單、《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考察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首次聘期為五年。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程序,認真落實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公告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四)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0563-8158075
縣監察局監督舉報電話:0563-8153287
附:2013年績溪縣文廣新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rar
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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