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臺州(玉環)經貿合作區管理委員會招聘公告
根據《玉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玉縣委辦〔2009〕68號)等相關規定及浙臺(玉環)經貿合作區管委會用人需求,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正式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浙臺(玉環)經貿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8名,其中:
1、建設辦辦事員,專技崗位4人,主要負責港口建設,海上管理,政策處理,征地、拆遷等工作;
2、對臺經貿服務、對臺直航辦公室辦事員,管理崗位4人,主要負責兩岸交流,招商引資,統籌協調對臺直航管理等工作。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報考條件
1 、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臺州戶籍或臺州生源。
3、專業要求:
(1)建設辦辦事員: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水資源與海洋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學、城市規劃、城鄉規劃,給排水科學與工程、給水排水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給排水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航道與治河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港口工程技術,建筑設計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經濟管理、城鎮規劃、工程管理。
(2)對臺經貿服務、對臺直航辦公室辦事員: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工商管理,工商企業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務管理、國際貿易實務、經濟與金融、經濟管理、經濟信息管理、市場營銷、市場營銷學、商務經濟管理、經濟與工商管理、市場開發與營銷、營銷與策劃。
4、學歷、資歷要求:
(1)建設辦辦事員要求從事工程相關工作三年及以上,全日制專科或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可按專科專業報考)。具有建工類工程師職稱的,學歷可以是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且專業不作要求;
(2)對臺經貿服務、對臺直航辦公室辦事員要求從事經濟相關工作三年及以上,全日制專科或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可按專科專業報考)。具有工商管理、運輸、建筑、人力資源經濟師職稱的,學歷可以是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且專業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按職位進行報名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一人限報一個職位。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5日、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地點:大麥嶼港區辦行政科202室
3、應聘者應提供的材料:畢業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職稱證書等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張。如實填寫《報名表》并簽署誠信承諾書。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名單。名單于8月8日在玉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二)考核
考核采用筆試和面試考核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內容:綜合卷
(2)筆試時間:具體筆試地點、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見網上公告與手機短信。考生憑身份證按時到縣人力社保局二樓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筆試合格分為60分。
2、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與招聘計劃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入圍體檢、考察。面試具體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最后總成績按筆試的40%加面試的60%計。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面試成績高的先進入)。體檢對象須帶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體檢前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與放棄體檢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玉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和其他
(一)戶籍落戶截止日為2014年7月1日。
(二)國外學歷在報名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應聘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玉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六)如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將在玉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七)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確難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期年限要8年以上(含8年)才允許調動到縣外。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照等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咨詢、監督電話:0576—87373104。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臺(玉環)經貿合作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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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浙臺(玉環)經貿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2、工作經歷證明.doc
玉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浙臺(玉環)經貿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2014年7月28日